網絡評論區能否遠離“廣告”迴歸“純粹”
近日,一則“高校連續15年毛筆手寫錄取通知書”的新聞登上了某社交平臺的熱搜榜。在這則新聞下面的評論區,一用戶撰寫評論表達了自己的欽佩之情,並收穫了1800多個點贊和多條回覆。但細看這名用戶的評論,隱藏着產品推廣的套路。(《工人日報》)
上述現象在網上很常見,而且早已存在。有的把商業推廣包裝成“評論”,置於熱點新聞評論區,冒充普通網友的觀點;有的乾脆把“硬廣”發在評論區,向瀏覽評論的網友推廣商品;有的拋出一些充滿誘惑的話題,並附上網址鏈接誘導網友點擊進入,也就是說評論區搞推廣的套路很多。
評論區無疑是發表評論的空間,但一些人把評論區變成“廣告區”。原因是,如今網上廣告太多,網友對廣告有厭煩、抵制情緒,於是某些平臺發佈廣告時轉向評論區,以提升廣告瀏覽量。而非平臺方在評論區搞商業推廣,則是爲了節省廣告費,平臺一般會清理這種廣告,但很難徹底清理。
尤其是某些商業推廣,模仿網友的口氣發表評論,平臺方有時很難甄別,也就不會清理。顯然,假冒網友評論的商業推廣,對網友是一種誤導——網友當成評論看,結果看的是廣告,中了商家的圈套。對這種“假評論真推廣”,平臺方應完善治理措施,以淨化評論區,把評論區還給“真評論”。
那麼,這種“假評論真推廣”是否觸碰法律“紅線”?《廣告法》規定,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爲廣告。通過大衆傳播媒介發佈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與其他非廣告信息相區別,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也規定,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標明“廣告”,使消費者能夠辨明其爲廣告。而社交平臺評論區的“假評論真推廣”,明顯不符合這些法律規定。對此,應依照《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予以查處。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某些色情廣告、賭博廣告等,或明或暗出現在評論區,這無疑觸犯了法律“紅線”。法律規定,廣告不得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所以,希望各網絡平臺積極履行主體責任,讓評論區的違規廣告徹底走開,避免某些網友不慎被不良廣告誤導、傷害。
雖然法律並沒有明確禁止網絡評論區發廣告搞推廣,但,評論區就是評論區,既不是廣告區也不是“雜貨區”。只有保持評論區的純粹性,評論區才能吸引人、留住人。而夾雜各種商業推廣的評論區,不僅讓人觀感不好,還有可能誤導網友製造傷害。希望評論區不要變成平臺和監管部門的盲區。
網絡平臺設置評論區,這種做法值得肯定,既增加了互動性,也增強了用戶粘性;既給網友提供了自由表達空間,也豐富了平臺的服務功能。但是,網友發表評論要理性、合法,平臺對評論區也要管理到位,避免評論區商業推廣違規,否則,網友反感會用腳投票,或者違規就要“吃”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