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展看護納責任制 薪水上看4萬

圖爲外籍看護陪伴老人家外出散步。(劉宗龍攝)

勞動部規劃「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劃」(外展看護),提供有照顧需求家庭臨時性照顧服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近日送審,盼把該方案的照顧人員適用勞基法84-1條(責任制),5日通過勞動基準諮詢會,初步規劃每日工時上限14小時、每月上限288小時、最多可連續工作12天,若以最低工資2萬7470元試算,每月薪水上看4萬元,預估試辦方案會有30至100名勞工適用。

「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劃」規劃由公益專業團體聘僱移工進入家庭,以一對多的方式,提供全日、半日與部分時數等自費就醫陪伴或陪伴照顧服務,並將要求看護移工需完成照顧服務員訓練及職前訓練。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會中委員認同勞工派駐至家庭工作需要多一些彈性,基於兼顧勞工權益等,因此認同納入勞基法84-1條對象中,考量照顧時仍會有間歇性休息時間,因此參考類似監視性工作的保全工時上限288小時,並設定每日正常工時12小時、最多加班2小時至上限14小時。

若以今年最低工資2萬470元試算,工時如果到最高的288小時則薪資上看4萬元、還有9天休假。

此外,5日召開的勞動基準諮詢會也刪除臺北市抽水站人員責任制;而外交部盼把攝影、小編、美編及外文編輯納入責任制,委員認爲後三者已可運用四周彈性工時制度,不認同納入責任制,至於攝影的部分則要求外交部再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