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役監遴選高分落榜低分錄取 監院糾正矯正署、花監
外役監遴選高分落榜低分錄取,監院糾正矯正署、花監。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犯下夜店殺警案的易寶宏獲調外役監服刑惹議。監察委員王美玉調查發現,外役監遴選審查出現高分落榜、低分錄取不合理現象,及審查基準表錯誤的重大瑕疵,監察院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及花蓮監獄。
王美玉指出,據矯正署2021年第2次及2022年第1次外役監遴選結果發現,全國各監獄符合資格人數中,經外役監遴選小組審議,通過比率分別爲37%、42%。審議通過人數中,因選填志願已額滿而未能獲分發到外役監人數,2022年第1次遴選有174人,通過遴選而未能分發比率高達36%。
王美玉表示,2021年第2次外役監遴選結果,受刑人審查基準表積分100分者55人,審議通過者34人、約佔62%,審議不通過者達21人、約佔38%,但積分69分以下者,則有12人經審議通過。2022年第1次遴選結果,受刑人審查基準表積分100分審議不通過者達10人,積分69分以下者有9人經審議通過,凸顯「高分落榜、低分錄取」的不合理遴選現象。
調查發現,由於分數高低與選填志願序,會影響後續分發結果,並有發生疑似受刑人勾結承辦人竄改相關資料問題。以2021年第2次桃園女監審查基準表積分55分通過遴選的個案爲例,受刑人有通緝等情形,但並未在提供給遴選委員資料備註欄中如實記載,未如實呈現受刑人資料。
王美玉指出,矯正署依外役監條例規定,受刑人申請參加外役監遴選,經各監獄專人填具外役監遴選審查基準表,初核後陳報矯正署覆核,並匯送遴選小組審議,審查基準表的積分,是分發時依序排列名次的依據。
王美玉說,糾正內容包括,有受刑人申請參加外役監遴選,審查基準表填寫錯誤及疑似遭人竄改情形。其中花蓮監獄邵姓受刑人案、臺北監獄易寶宏案,在遴選通過後都因媒體報導,經矯正署再次審查,才發現審查基準表錯誤的重大瑕疵。
王美玉表示,矯正署每季辦理一次外役監遴選,從2020年第3次到2023年第3次外役監遴選,每次申請人數逾千人,依上述錯誤情形,矯正署未能覈實辦理外役監遴選,核有未當。
王美玉指出,調查也發現,涉及疑似竄改花蓮監獄邵姓受刑人審查基準表項目的花蓮監獄女性約僱人員,在執行業務時未能與受刑人保持適當距離,與受刑人發生違反專業倫理的男女情愛關係,並違反監獄物品檢查程序夾帶物品給受刑人,且在監所廁所內與受刑人有親密行爲。花蓮監獄未能落實門禁及人員管制,使約僱人員有趁隙與受刑人交談、夾帶傳遞物品及其他親密接觸行爲機會,均有嚴重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