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官妻委託捉姦成功 拒付獎金遭徵信社索討480萬元
外交官妻委託捉姦成功 拒付獎金遭徵信社索討48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外交部曹姓副處長的周姓妻子,今年初委託一家徵信公司處理曹男外遇事宜,但協調成功後,周女拒付3成獎金480萬元,該公司提告索討,臺北地方法院判決,周女須依照當時的委任書約定,給付委任報酬480萬元。可上訴。
徵信公司提告主張,與周女在今年1月3日簽訂委任書,約定全權委託公司處理曹男與第三者鍾女侵害她配偶權協調事宜,她願給付賠償金總額之3成數額作爲協調獎金,但19日完成協調,並明確報告顛末後,周女卻拒不付款。
周女辯稱,曹及第三者雖然籤立和解協議書,分別賠償她800萬元,並各簽立面額800萬元之本票供擔保,但徵信公司未將爭本票交付她,況且委任書約定「提供賠償總金額成數(三成)」作爲協調獎金,非記載「約定賠償總金額成數(三成)」,且她迄今尚未實際獲得任何賠償金,該公司請求無理由。
臺北地院認爲,徵信公司既已完成與曹男及鍾女協調賠償事宜之委任事務,請求周女依賠償金額1600萬元之三成給付委任報酬,即480萬元,即屬有據,判決周女須給付4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