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局發佈銀行外匯風險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發佈之日起施行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張曉翀)12月27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銀行外匯風險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試行)》(匯發〔2024〕32號,以下簡稱《報告辦法》)。《報告辦法》是《銀行外匯展業管理辦法(試行)》配套的規範性文件,旨在推動銀行樹立風險爲本理念,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預防和遏制外匯違法違規活動,更好保障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實現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報告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報告辦法》共四章23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銀行外匯風險交易報告責任。要求銀行制定外匯風險交易信息監測標準,建立健全監測系統,並開展監測分析,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外匯風險交易報告。二是明確外匯風險交易信息報送範圍,包括涉及涉嫌虛假貿易、虛假投融資、地下錢莊、跨境賭博、騙取出口退稅、虛擬貨幣非法跨境金融活動以及其他涉嫌違法違規跨境資金流動活動的信息。三是明確外匯風險交易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外匯風險交易基本情況和擬採取的處置措施等。四是明確銀行需採取的內部管理措施,包括內控制度、配套系統、資料留存及保密管理等。
下一步,國家外匯管理局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全國金融系統工作會議部署要求,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推動銀行建立健全外匯風險交易監測體系,有效防範跨境資金異常流動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推動外匯展業改革更好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對外開放。
編輯 陳莉
校對 翟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