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觀財報|*ST紅相及時任董事長楊成等擬被罰6556萬元:信披違規及欺詐發行

中新經緯2月27日電 因存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和欺詐發行兩項違法行爲,廈門證監局擬對紅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相股份,證券簡稱:*ST紅相)及時任董事長楊成等9人合計罰款6556萬元。

2023年5月11日,紅相股份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2024年2月27日,紅相股份公告,公司及楊成等人收到廈門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

據《告知書》,經查明,紅相股份及相關人員涉嫌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紅相股份2017年~2022年年度報告涉嫌存在虛假記載。紅相股份及其子公司廈門紅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臥龍電氣銀川變壓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川臥龍,2023年12月紅相股份對外轉讓該子公司控股權)、寧夏銀變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鼎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鼎屹)、浙江涵普電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涵普)等涉嫌通過虛構銷售業務、虛構原材料採購、虛增固定資產等方式,2017年涉嫌虛增營業收入10489.44萬元,虛增利潤總額5972.44萬元,分別佔當期披露金額的14.10%、38.03%;2018年涉嫌虛增營業收入25559.32萬元,虛增利潤總額14422.06萬元,分別佔當期披露金額的19.49%、47.72%;2019年涉嫌虛增營業收入22706.67萬元,虛增利潤總額14118.25萬元,分別佔當期披露的金額16.94%、48.19%;2020年涉嫌虛增營業收入30497.18萬元,虛增利潤總額7538.42萬元,分別佔當期披露金額的20.12%、29.79%;2021年涉嫌虛增營業收入10879.80萬元,虛減利潤總額325.44萬元,分別佔當期披露金額的7.80%、0.51%;2022年涉嫌虛增營業成本2487.67萬元,虛減利潤總額2487.67萬元,分別佔當期披露金額的2.15%、33.27%。

二、欺詐發行

(一)2019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嫌欺詐發行

2017年11月20日,紅相股份首次披露《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2018年4月17日,紅相股份披露經修訂的《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第二次修訂稿)。2018年5月21日,紅相股份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行審覈委員會審覈通過。2018年8月27日,紅相股份獲得證監會《關於覈准紅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1317號)。紅相股份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57999,997.44元,申報文件涉及的財務數據期間爲2014年至2017年。根據前述關於紅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事實,紅相股份發行申請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虛假記載,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覈准。

(二)2020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涉嫌欺詐發行

2019年4月25日,紅相股份首次披露《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2019年10月21日,紅相股份披露《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修訂稿。2020年1月2日,紅相股份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行審覈委員會審覈通過。2020年2月21日,紅相股份獲得證監會《關於覈准紅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136號)。紅相股份本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58500萬元,申報文件涉及的財務數據期間爲2016年至2019年1~6月。根據前述關於紅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事實,紅相股份發行申請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虛假記載,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覈准。

(三)2020年申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涉嫌欺詐發行

2020年4月28日,紅相股份披露《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預案》。2020年4月29日,紅相股份披露經修訂的《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預案》(修訂稿)。2020年8月13日,紅相股份披露《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2020年10月13日,紅相股份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申請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受理。2020年12月17日,紅相股份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申請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審覈通過。2021年2月5日,紅相股份發佈公告,終止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並撤回申請。紅相股份本次發行申請,公告的發行文件涉及的財務數據期間爲2017年至2020年1~9月。根據前述關於紅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事實,紅相股份公告的發行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虛假記載。

上述違法事實,有紅相股份的發行文件、定期報告、會議決議、自查報告、情況說明、財務資料、業務合同、銀行賬戶資料,銀川臥龍提供的相關材料,相關客戶、供應商及人員提供的情況說明及資料,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

廈門證監局認爲,紅相股份2017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涉嫌存在虛假記載等行爲,涉嫌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爲。

楊成、何東武、吳章坤、廖雪林、李喜嬌、張青、陳水明在紅相股份相應定期報告上簽字確認。紅相股份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楊成全面負責紅相股份管理工作,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同時作爲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造假行爲;紅相股份時任副總經理、銀川臥龍董事長兼總經理何東武,知悉並組織、參與造假行爲,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紅相股份時任監事、物資採購部經理吳章坤,知悉、參與造假行爲,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財務總監廖雪林,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未能勤勉盡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物流總監馬露萍,知悉、參與造假行爲,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董事會秘書李喜嬌,負責公司信息披露事務,未能勤勉盡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董事、合肥星波通信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張青,應當知悉公司造假行爲,未能勤勉盡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副總經理、浙江涵普董事長陳水明,應當知悉公司造假行爲,未能勤勉盡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成都鼎屹總經理呂堅,參與造假行爲,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廈門證監局認爲,紅相股份2019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不符合發行條件,涉嫌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覈准,涉嫌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五條、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一款所述違法行爲。

紅相股份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楊成全面負責紅相股份管理工作,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同時作爲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造假行爲;紅相股份時任監事吳章坤,知悉、參與造假行爲,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財務總監廖雪林,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未能勤勉盡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物流總監馬露萍,知悉、參與造假行爲,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董事會秘書李喜嬌,負責公司信息披露事務,未能勤勉盡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廈門證監局認爲,紅相股份2020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不符合發行條件,涉嫌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覈准,涉嫌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五條、第十六條第三款、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一款所述違法行爲。

楊成、吳章坤、廖雪林、李喜嬌在紅相股份上述發行文件上簽字確認。紅相股份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楊成全面負責紅相股份管理工作,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同時作爲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造假行爲;時任銀川臥龍總經理何東武,知悉、參與造假行爲,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監事吳章坤,知悉、參與造假行爲,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財務總監廖雪林,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未能勤勉盡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物流總監馬露萍,知悉、參與造假行爲,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董事會秘書李喜嬌,負責公司信息披露事務,未能勤勉盡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廈門證監局認爲,紅相股份2020年申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髮行文件涉嫌編造重大虛假內容,涉嫌違反《證券法》第五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款所述的違法行爲。

楊成、吳章坤、廖雪林、李喜嬌在紅相股份上述發行文件上簽字確認。紅相股份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楊成全面負責紅相股份管理工作,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同時作爲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造假行爲;時任銀川臥龍總經理何東武,知悉、參與造假行爲,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監事吳章坤,知悉、參與造假行爲,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財務總監廖雪林,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未能勤勉盡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物流總監馬露萍,知悉、參與造假行爲,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董事會秘書李喜嬌,負責公司信息披露事務,未能勤勉盡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廈門證監局擬決定:

1.對紅相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2513萬元罰款;

2.對楊成給予警告,並處以2288萬元罰款;

3.對何東武給予警告,並處以365萬元罰款;

4.對吳章坤給予警告,並處以330萬元罰款;

5.對廖雪林、馬露萍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5萬元罰款;

6.對李喜嬌給予警告,並處以250萬元罰款;

7.對張青、陳水明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75萬元罰款;

8.對呂堅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

此外,紅相股份實際控制人楊成,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涉嫌違法情節特別嚴重,根據有關規定,廈門證監局擬決定,對楊成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不得擔任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紅相股份時任副總經理、銀川臥龍董事長兼總經理何東武,違法情節嚴重,根據有關規定,廈門證監局擬決定,對何東武採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不得擔任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據公開資料,紅相股份主要從事電力檢測及電力設備、鐵路與軌道交通牽引供電裝備、軍工電子等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以及相關技術服務。

二級市場上,紅相股份27日收跌0.27%報3.68元/股。(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