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盟籲增彈性育嬰假 勞動部:將蒐集意見
生育率創新低,託盟呼籲,速推彈性育嬰假修法。圖爲北市府舉辦婦女節系列活動。(張芷瑜攝)
我國去年出生人口再創新低、僅剩13.9萬名新生兒,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昨天呼籲,應儘速推動可按日或小時申請的「親職假」(彈性育嬰假)修法,並放寬至子女8歲前皆可申請,以實踐職場和家庭內的性別平等。
立委林淑芬、吳玉琴、洪申翰、範雲等人與託盟合作提案的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新增「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8歲前,得申請親職假,期間至子女滿8歲止」,請假時間與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合併計算,最長不得逾二年(即730日)。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表示,在已開發國家中,女性就業率與生育率呈正相關,因此支持女性就業才能提高生育率。
婦女新知法律部主任戴靖芸指出,2002年性別工作平等法新增育嬰留職停薪,2009年在就業保險法中增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後,至今已經16年育嬰留職停薪就未有進一步改革,呼籲儘快修法增加彈性育嬰假。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則指出,企業應揭露「支持女性就業與支持員工育兒」相關作爲,臺灣永續發展指標(SDGs)也要納入「女性勞動力」項目,至於彈性育嬰假部分,勞動部調查指出,有近8成勞工支持、也有近5成企業同意新增彈性育嬰假制度,彈性育嬰假時間與現行育嬰留職停薪相同、最長爲2年的時間,不會增加額外僱主負擔,勞動部應儘速提出草案,支持育兒家庭。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迴應表示,依該草案規畫的「親職假」僱主不得拒絕,有中小企業主認爲若此法一過,會使人力短缺的中小企業人力調度更爲困難,若親職假要有津貼,還涉及財源等問題,會適時蒐集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