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519萬香油錢!彰化南瑤宮女管理員背後藏辛酸 下場超慘

南瑤宮周職員侵佔判刑,彰化市公所求償敗訴,公所今年2月時表示將上訴。(圖/ 本報系資料照)

彰化市公所是全臺唯一公所管理寺廟之機構,每年約2、5千萬香油錢收入。但負責處理「南瑤宮」油香等各款項之收入業務的周姓女子,因丈夫吸毒入獄又中風,必須獨力撫養小孩,私自挪用519萬香油錢,法院一審認爲周女非公務員,改依侵佔公有財物罪判3年10月;二審,法官認爲周女爲寺廟室辦事員、屬公務員,撤銷改依貪污罪判5年2月,全案可上訴。

根據檢方調查,周女於1984年始擔任彰化市公所僱員,2015年於公所寺廟室擔任辦事員負責管理「南瑤宮」之賽錢箱開啓作業籤辦、油香等各項收入繳庫、信徒捐贈金牌造冊繳交及各類物品設備請購等業務,是屬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民衆捐獻油香、太歲燈、光明燈、文昌燈等款項收入,均爲「南瑤宮」所有、屬寺廟財產,應繳入彰化市公所寺廟專戶,而非公有財物。

圖爲彰化南瑤宮6月修復工程開工典禮。市公所主秘許晉嘉、立委黃秀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長陳濟民、副縣長林田富、等人皆到場祈求媽祖,庇佑施工順利圓滿。(圖/ 本報系資料照)

周女於2017年2月3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因公務之便擅自侵佔宮廟款額累計高達519萬5943元、人民幣1000元。周女爲防止公所同事發現,更持續於解繳報告表上謊報實際金額。經公所內部抽查,因察覺民衆寄送「南瑤宮」現金已開收據,卻未存入上開專戶。周女見事情無法繼續隱瞞,即於同年11月18日主動至廉政署自首投案。

周女辯稱,自2017年始丈夫因爲吸毒入獄,好不容易出獄後卻又不幸中風,自此她1人同時擔起小孩學費、家裡貸款、信用卡債務,以及丈夫中風後的醫療費,此時生活已不敷使用,萬般無奈之下,這才起了挪用公款的貪念。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侵佔公有財物罪嫌起訴周女。

經彰化地院一審,指出公所管理的南瑤宮,原始出資及設立者並不是國家和地方政府,信徒捐助之財產收益亦非國家及地方政府,而均應屬寺廟。一審認爲,周女僅爲彰化市公所擔任南瑤宮管理人,實質上屬寺廟僱用人員,將她列爲公務員並不合理,因此變更起訴法條,改依公益侵佔罪判周女3年10月。

上訴後,臺中高分院二審認定,南瑤宮於日據時期爲荒廢無人管領之寺廟,彰縣府依監督寺廟條例,將寺廟移交彰市公所代爲管理,並且公所訂有「彰化市寺廟管理辦法」,待遇比照公務人員,認定周女應屬公務員,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依公務員侵佔公用財物罪,判周女5年2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