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勞退自提 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勞保局表示,被保險人於報稅期間如仍需2023年度勞(就、職)保、農(職)保、國保個人繳費證明,除可向投保單位申請外,也可利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線上查詢列印,或攜帶身分證及印章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臨櫃申請。
勞保局說,國保被保險人除可透過上述方式申請國保繳費證明外,還可持自然人憑證到統一超商ibon列印(須自付手續費);或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區申請郵寄;或電洽勞保局國民年金組申請。
另外,勞動部提醒,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勞工、受委任工作者、實際從事勞動僱主及自營作業者,得在每月工資、執行業務所得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課稅。
勞動部舉例,如果爲勞工身分自願提繳退休金者,僱主應於填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時,將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金額填報於「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並將給付總額欄位扣除自願提繳金額,勞工於報稅時,毋須再重複扣除一次。
例如勞工2023年每月薪資5萬元,全年薪資收入70萬元,當年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3萬6432元(提繳工資5萬600元×6%×12個月),則扣繳憑單「給付總額」爲66萬3568元(70萬元-3萬6432元)。
勞保局提醒,報稅時請留意該筆自提金額是否已自薪資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如發現未扣除或金額有誤,請儘速通知事業單位向各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以免多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