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山區2男洗「動物屍」還「拿去剁」 民衆目擊通報

洪姓民衆聽到2男清洗動物遺體並要剁,趕快向動保處通報。(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動保處10日中午接獲通報,一名洪姓民衆發現2名行跡鬼祟男子疑似在清洗動物屍體動保員憑着車牌照片找到人,涉案林姓男子解釋,當時正在洗小山豬的屠體,並非犬隻。動保處表示,目前已採檢體檢驗,若確有屠宰犬隻將依動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洪姓民衆表示,土城龍泉溪流上游出現水泥堤防施作,有破壞生態之虞,於是和里長一起到龍泉路會勘,溯溪流往上看時發現身穿桃紅藍色上衣的2名男子形跡可疑,仔細一看兩人像是在清洗剝皮的狗屍,還聽到對方說要拿屍體上去剁,情急之下躲在馬路護欄邊打電話向動保處通報,以免被發現。

動保員會同頂埔派出所警員到場查訪,但2名男子已驅車離去,員警依據車牌號碼查閱車籍資料車主資料,約談一名林姓男子。林男表示,當時帶着小山豬的屠體到土城山區的龍泉溪清洗,洗完後分享給朋友。動保處已採集林嫌所提供檢體送驗。

農業局局長李玟表示,任何人不得任意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更不得任意宰殺動物,此舉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動保處已依照動物保護法第25條,將全案移送至地檢署偵辦。動保處也呼籲民衆,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依法最高得處1年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請民衆切勿以身試法。若遇到他人宰殺動物,民衆可立即蒐證並通報各地區警察單位及動物保護機關。

▼動保處將檢體送檢。(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