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揭密》美大選結果將由誰正式宣佈?答案竟是川普的副手
美國副總統是當然的參議院議長,美國大選最後各州選舉人團投票結果要由參議院議長來確認並宣佈。以目前情況,就是美國副總統彭斯。圖爲彭斯主持參議院院會。(圖/CNN截圖)
普丁跟習近平都在等美方正式宣佈新的總統當選人,如果真要等到「正式」宣佈,法定日期與宣佈的人應該是1月6日由彭斯宣佈。(圖/美聯社)
當許多國家已開始向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恭賀勝選之際,外界也注意特別是到特別是俄羅斯與中國這兩個與美國關係緊張的大國尚未向拜登致賀,俄中官方也表示正在等待美國官方的正式結果。不過,到底誰或是哪個機構來「宣佈」大選結果?答案可能會令許多人感到意外,依現行規定,最後確認並宣佈各州選舉人團投票結果的是美國參議院議長,而歷來美國參議院議長都是由副總統擔任,以目前情況就是現任副總統彭斯。
美國是聯邦制的國家,投票決定總統人選是各州的權力,各州則以投票結果來決定該州的總統選舉人要支持誰擔任總統。這些政治運作聯邦法律與各州法律做爲根據,法律沒有規定的就依慣例,沒有慣例就由國會訂定新規則,規則有爭議的就交由法院裁決。長期以來,美國總統大選因爲有較明確的選舉制度,而且社會上大多數人也都認可此一制度運作有效。因此每次選舉結果在各州計票結果出爐後,媒體都可以根據各州法律與慣例推算(project)出每一位候選人獲得的選舉人票數,以及各州加總起來是哪一位候選人當選。媒體推算後公佈結果,勝選者會宣佈勝選,敗選者會宣佈敗選並向勝選者道賀。這樣的運作體制已有170多年曆史,基本上沒出過什麼問題。
各州投完票計算出結果後,以此結果決定將選舉人票投給哪一位候選人,在時程上以今年投票日11月3日來計算,各州必須在12月8日確定該州的選民投票結果。如果萬一有什麼狀況以致有哪一州無法確定選舉人團票要投給誰,國會可以裁決該州的選舉人票不計入選舉人團投票,只以其他各州有效的選舉人票投票結果做爲合法結果。如果各州在12月8日期限前確定普選結果,各州將依選舉結果組織選舉人團,於12月14日在各州的首府集會,形式上舉行選舉人團投票。
在1787年制定聯邦憲法之初,選舉人團是由州長挑選各州德高望重的人擔任,選舉人可以自已決定投給哪一位總統候選人,到1824年才改爲必須依照各州選舉結果投票。不過後來仍出現一些選舉人跑票現象,才又規定選舉人跑票會遭到罰款,今年7月最高法院也再次公告確認選舉人不得跑票的原則。現在許多州乾脆爲兩黨組2個選舉人團,哪一黨候選人獲勝就挑哪一組選舉人團,以杜絕跑票現象。此外,絕大部份州選舉人票都是採「贏者全拿」制,將選舉人票都投給各州普選票勝選者,僅緬因州與內布拉斯加州採比例分配。各州選舉人團組成後,依慣例會向美國的國家檔案管理員通報名單以及選舉人投票結果。
各州選舉人團的人數原則上與國會結構相同,亦即各州固定有2名參議員名額以及最少一位並按人口比例增設的衆議員名額。目前50州就有100名參議員,衆議員最少的是阿拉斯加州、德拉瓦、懷俄明等3州都是1名,最多的是加州53名,總數爲435名。因此選舉人團總數是100+435=535人,最後再加上華盛頓特區3人,才得出538人的數目。正常情況下,投票結果有一方獲得270票即超過半數,便是獲勝一方。
由於選舉人團是各州決定、組成與運作,聯邦政府與法院無權干涉。在2000年小布希對高爾的佛羅里達州選票重新計算案,一般人認爲是在聯邦法院干預下決定總統選舉獲勝一方,其實是一種誤解。當時聯邦法院最後干預並非干預其選票計算結果,而是聯邦法院認爲該州重新計票的方式在州內各地未採取同一標準,違背聯邦憲法的公平保護原則,應該要改爲同一標準才進行重新計票,但如此一來佛州認爲計票會花費過多時間,耽誤該州公佈選舉結果,才決定「放棄」重新計票,延用原來的計票數據,維持小布希在該州勝選的結果。
各州選舉人團在12月14日投票結束後,明年的1月6日國會開會時,將由國會確認各州通報給國家檔案局的選舉人團投票結果,國會無權退回或更改,最終由參議院議長、也就是現任副總統來宣佈下屆總統、副總統名單。以本屆大選狀況而言,如果是拜登順利當選,正式宣佈他當選的將是川普的副總統彭斯。
最後,如果1月6日之後因選票爭議未能組成選舉人團,或其他各種原因以致沒有獲得各州選舉人團投票結果,國會將會舉一場「權變選舉」(contingent election)來決定大選結果,此時總統將由衆議院選出,以州爲計票單位,各州衆議員代表團投下一張選票,在目前50州中,獲得26票者就當選總統;副總統將由參議院選出,方式相同。但是,如此一來有可能會出現總統副總統是不同黨的人擔任的情況。舉行權變選舉已經算是大選引發憲政危機下的補救方式,美國體制上雖然有此危機處理規則,但局勢一旦出現混亂,是否能依此規定順利進行,或是現任總統川普會不會接受這樣的結果,就很難預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