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看員工手機竟有自拍性愛片 老闆分享給老婆看「下場出爐」

偷看員工手機竟有自拍性愛片,老闆分享給老婆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雲林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日前在工地休息時,竟趁着工人阿偉(化名)手機解鎖之際,私下查看其手機內容,赫然發現阿偉與其女友小美(化名)之間的私密性愛影片,竟利用LINE將這些性愛影片傳送至自己帳號,甚至後續將影片分享給其妻觀看,違法行徑震驚社會。

案發於去年1月4日晚間,當時阿德與阿偉正在雲林的工地休息,阿偉手機未設防護,阿德竟在阿偉面前大剌剌地拿起手機查看,發現其中有4部阿偉與小美的性愛影片。阿德心生歹念,未經阿偉同意,直接將影片透過LINE傳送到自己帳號,之後還刪除傳送記錄,企圖掩飾犯罪行爲。

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1月12日上午,小美透過平板登入阿偉的LINE帳號時,發現影片竟然被傳送到一個陌生帳號,頓時警覺,立即告知阿偉並報警處理。警方介入調查後,順藤摸瓜,揭開阿德的種種違法行爲。

更令人髮指的是,阿德不僅未感到自責,還於1月11日在南投的住處將這些性愛影片傳送給其妻小麗(化名)觀看。事情敗露後,小美在6月6日與小麗調解時得知此事,氣憤難耐,隨即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爲,阿德的行爲已嚴重侵犯阿偉與小美的隱私權,且其態度冷漠。雖然阿德坦承犯行並有意和解,但由於雙方未能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和解未果。最終,法院依據阿德的犯罪情節與社會影響,判處其拘役95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佈、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系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