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中心董事長張心悌:投保今年將強化內線交易教育
投保中心新任董事長張心悌13日舉行記者會,她提出將落實金管會啓動「資本市場藍圖」的核心價值-投資人保護及落實新修正投保法的規範。圖/王淑以
甫新上任的投保中心董事長張心悌13日表示,金管會2021年正式啓動「資本市場藍圖」,其中投資人保護是主要目標之一,投保中心將加強內線交易宣導、強化證券市場專家的責任及管理,因應2021年7月1日「商業事件審理法」將上路等,進一步保護我國投資人。
張心悌表示,投保中心成立18年,截至2020年底替投資人進行268件團體求償案件,求償609億餘元,授權人數達17.38萬餘人;其中59件業經法院判決全部或一部勝訴確定,判決賠償金額252億餘元。
2020年指標性案件有東貝、大同、華映、康友-KY等財報不實等受理投資人求償登記。2020年單年度即爲投資人取得計4.7億餘元賠償款項,使投資人損害能夠獲得實質的補償。市場矚目的康友-KY已受理4,800餘件的投資人求償申請,預計3月提起訴訟。
此外,投保中心總經理呂淑玲表示,截至2020年底尚有75件,約1.3萬人、累計2.23億元的賠償金額尚未被提領,呼籲投資人快速辦理。
張心悌表示,投保中心辦理的太電投資人求償從受理到一審判決經歷13年之久,爲了解決此困境,僅二級二審制的「商業事件審理法」將上路,由於該法屬於專庭處理,訴訟速度將加快,投保中心在事證取得勢必更專精。
「商業事件審理法」是指訴訟標的或價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上,或涉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而影響交易市場秩序及投資人權益甚鉅的重大商業訴訟及非訟事件,將納入商業事件範圍。
展望未來,張心悌表示,投保中心將在既有執行保護投資人制度基礎上繼續努力,發揮團體訴訟、代表訴訟與解任訴訟的功能,持續累積民事訴訟案件判決案例,落實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明定民事責任,同時透過和解及終局執行以實質填補投資人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