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要注意! 這10家職業工會積欠保費遭勞保局拒絕給付 其中6家已欠超過3個月

▲這10家職業工會積欠保費遭勞保局拒絕給付,其中6家已欠超過3個月。(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勞動部勞保局公佈截至2月17日止,職業工會欠繳名單,這次共計有10個職業工會欠繳勞保費且已逾繳費寬限期,勞保局依法將積欠勞保費的職業工會移送行政執行,且對其所屬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其中更有6家職業工會積欠時間長達3個月以上。

勞保局公佈欠繳保險費之職業工會名單爲,澎湖縣勞動力援助人員職業工會、臺北市住院病患家事服務職業工會、臺北市自行車租賃保養業職業工會、大臺中殯禮服務職業工會、高雄市制茶業職業工會、高雄市園藝花卉人員職業工會、新竹市通信服務人員職業工會、新竹市宗教推廣與儀式服務人員職業工會、嘉義市網路購物服務人員職業工會及南投縣農業勞工職業工會等共10個職業工會。

其中澎湖縣勞動力援助人員職業工會、臺北市住院病患家事服務職業工會、臺北市自行車租賃保養業職業工會、大臺中殯禮服務職業工會、新竹市通信服務人員職業工會、嘉義市網路購物服務人員職業工會職業工會等6家工會,皆已欠繳保費長達3個月,甚至以上。

勞保局指出,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勞保費,如未依勞保條例規定期限匯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對所屬會員之權益影響至巨。但如果被保險人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例如繳費收據匯款單……等),足夠證明其個人應繳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給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至於無法提供繳費證明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的保險費後發給,不會影響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權益。

勞保局強調,目前已依法將積欠勞保費的職業工會移送行政執行,且對其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倘若職業工會的欠費是因爲保險費遭違法挪用,勞保局將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勞保局提醒工會理、監事,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關心工會財務管理正常運作管道,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