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仲彥稱郝龍斌妻收鑽石互槓上法院 童仲彥逆轉有罪
▲童仲彥指稱前臺北市長郝龍斌妻子高閬仙收鑽石,二審今逆轉有罪。(圖/記者陳家祥攝)
臺北市議員童仲彥2012年11月間在市議會質詢時,指稱時任臺北市長郝龍斌的妻子高閬仙,疑似「收鑽石,喬事情」。童、高互控對方誹謗、誣告,兩人一審均無罪。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3日宣判,改認定童仲彥有罪,處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5萬9千元,可上訴。至於高閬仙仍無罪,就此確定。
本案案發於2012年11月15日,童仲彥在臺北市議會質詢時,指稱「市長你老婆有沒有收過人家鑽石……工信潘董,當初是不是承包我們花博、新生高,有沒有?剛纔講到李永萍,是不是有收了他的鑽戒,還有講到您的夫人,是不是有收了他的鑽戒……這個潘董透過一位劉姓的珠寶商,他的珠寶店就在關中按摩院附近,也許您夫人不知道有沒有收還是藏起來……」爆料郝龍斌的妻子高閬仙,和前北市副市長李永萍疑「收鑽喬事」,現場他還播放了一段內容不太清楚的錄音當證據。
童接著於市議會外接受媒體訪問時,又公開指稱「右手第二間,工信的老闆在那邊送李永萍、郝龍斌的老婆鑽戒,房間男女分開,劉開三間,鑽戒說來恐怖,鑽戒每隻都四、五百萬,買四、五十隻……」媒體第二天均大篇幅報導,引發喧然大波。
被指稱收鑽石的郝龍斌妻子高閬仙,當時任職於陽明大學,她在受訪時則回擊,這種指控是完全沒有證據,憑空飛來的事情,「對我們知識分子來說,名譽就是第二生命。」高不滿遭控收賄,委託律師提告誹謗;童仲彥則反訴高閬仙誣告。
一審法院審理,以童仲彥已善盡查證責任;高閬仙並無誣告故意,因此兩人均判無罪。案經上訴,高院認爲,依童所提證據資料,難認他已善盡查證義務,因此逆轉改判他有罪,處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5萬9千元,可上訴。至於高閬仙仍無罪,就此確定。
童仲彥與高閬仙的部分暫時告一段落,至於也被指稱收受鑽石的李永萍,向檢方提出誹謗告訴後,檢方去年3月間對童做出不起訴處分。童仲彥雖然在本案中全身而退,但他去年8月間因爲詐領助理費,遭檢方以貪污罪嫌起訴,目前一審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