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訴夏克立辱罵、家暴!黃嘉千「12項指控」揭婚姻血淚
夏克立與黃嘉千離婚官於8月14日宣判,16年婚姻正式畫下句點。(圖/中時資料照)
藝人黃嘉千與夏克立離婚官司纏訟2年,終於在上個月(14)日下午宣判兩人離婚。黃嘉千獲知宣判結果時,當下激動哭了,感到相當欣慰。如今,兩人離婚判決書也在司法院裁判書系統公開,黃嘉千列出12項指控,認爲夏克立已造成她「身體、精神造成不可忍受之痛苦」,因此請求法院擇一做爲離婚判決。
黃嘉千對夏克立12項指控:
一、夏克立禁止黃嘉千給付孝親費,黃嘉千只能私下將所得交給母親,夏克立發現後,指控黃嘉千偷錢。
二、黃嘉千在媒體受訪時談論子女教育情況,夏克立批評黃嘉千在訪問內容一副好母親的樣子,很噁心,根本是很爛的媽媽。
三、夏克立情緒失控時會摔東西、丟東西。
四、夏克立不準黃嘉千去他不喜歡的教會聚會,黃嘉千有一次因故前往夏克立不喜歡的教會,遭對方大聲斥責、飆罵髒話、要將她趕出家門,讓她痛哭失聲。
五、夏克立打電話給黃嘉千的家人、朋友、經紀人,散佈女方對他很壞、外面有男人、是惡魔的妹妹、是巫婆,表示要離婚,不想再見到黃嘉千。
六、夏克立曾在107年10月威脅要跳樓自殺,隨後又在基隆河跳河自殺,黃嘉千接獲友人及男方父母電話後,立即前往現場,並且報警、通報救護車。
七、於110年1月3日上午,夏克立情緒失控,在臺北市住處大吼、飆罵黃嘉千,徒手掐住脖子,導致黃嘉千兩側前頸部紅腫,有康寧醫院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爲憑。夏克立還撞牆、撞洗手檯來傷害自己,黃嘉千因此心軟,撤回聲請保護令。
黃嘉千與夏克立雙方的離婚判決書被公開了。(圖/中時資料照)
八、黃嘉千因出演舞臺劇,遭夏克立指控與男演員有婚外情,甚至到南港分局控訴黃嘉千拍A片,黃嘉千被警方通知才得知此事。
九、夫妻曾在爭吵時,夏克立不想讓黃嘉千離開,因此用力抱住她,並在拉扯中以身體撞擊黃嘉千,導致她胸部肌痛疼痛,此有聖保祿醫院診斷證明書可以佐證。
十、夫妻曾因在爭執中,夏克立再度掐住黃嘉千脖子,導致她受傷,有受傷照片及黃嘉千與經紀人之對話紀錄爲憑。
十一、於110年7月9日,夫妻從溫哥華前往蒙特婁過暑假,夏克立在溫哥華機場情緒失控,指控黃嘉千與40、50個男人在一起,將她護照摔在地上,並以「信不信,我會把妳丟在這裡,不讓妳上飛機」等語要脅,讓身處異國的黃嘉千感到害怕,在3小時航程中,夏克立不斷辱罵黃嘉千。
十二、於110年12月1日,夫妻在溫哥華住處,因夏克立偷聽、偷錄黃嘉千與教會輔導員對話過程而發生爭執,夏克立情緒失控,一手將黃嘉千壓制在牀上,並拿枕頭壓在她臉上致使呼吸困難,隨後又徒手毆打她臉部,黃嘉千想電話求援,夏克立搶她手機且摔在地上,黃嘉千趁機撿起並撥打電話,夏克立再次將她壓在牀上吐口水,她掙脫後逃至浴室,並在事後前往當地醫院就診,及向加拿大主管機關聲請保護令,加拿大警方已核發釋放令(類似刑事保護令)在案。夫妻因而自110年12月2日起分居迄今。
黃嘉千列出12點,控訴夏克立造成她「身體、精神造成不可忍受之痛苦」,夏克立對此也一一駁回,同時提出8點反控,請求法院擇一爲離婚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