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批政院覆議7理由「全是造謠」 民衆黨團:卓榮泰散播假訊息應道歉
▲行政院今以7大理由對國會改革修法提覆議,使民衆黨團發聲明痛批,院長卓榮泰帶頭造謠。圖爲黨團總召黃國昌、副總召黃珊珊、幹事長吳春城。(資料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行政院6日提出7大理由,正式針對攸關國會改革的相關修法提出覆議,包括認爲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會空轉政府重要職缺、懷疑官員虛僞陳述,即可課以刑責等。對此,立院民衆黨團下午發聲明痛批,行政院長卓榮泰帶頭造謠,應該要向社會道歉。
政院提出的7大原因包括,第一、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第二、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第三、無差別調查民衆,聽證範圍過廣;第四、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第五、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第六、「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第七、「懷疑」官員虛僞陳述,即可課以刑責。
針對行政院會6日對國會改革相關修法提覆議,民衆黨團6日下午痛批,政院在立院三讀通過「國會改革法案」後,旋即發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修正案三讀 卓院長:研議依憲法規定提出覆議」新聞稿,顯然卓榮泰早已決定配合民進黨進行政治操作,今日行政院會不過就是過水,行政機關爲了規避監督「先射箭再畫靶」的覆議,踐踏民主審議,令人不齒。
民衆黨團提及,原本以爲只有民進黨高層、立委會以「造謠」與「膝反射」迴應問題,詎料卓榮泰貴爲行政院長,竟也枉顧公務人員義務、應忠誠於國家之職責,公然利用行政院會記者會散佈假消息。
民衆黨團舉例,以政院提的覆議第5點原因來看,聲稱「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是明顯造假,「法條明定一個月審查期,寫出此理由的行政院官員是識讀能力有問題或是法盲?」
民衆黨團再指,覆議第7點原因稱「懷疑官員虛僞陳述,即可課以刑責」,這也是造假,法條明定官員在國會說謊是否有罪,是要求「就其所知之重要事項,爲虛僞陳述者」,何來「懷疑」就可課以刑責之說?且更需經由檢方起訴、法院審判,纔可能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十萬以下罰金。
民衆黨團痛批,行政院7條覆議原因皆爲造謠,意圖製造社會混亂、人民恐懼,卓榮泰應爲行政院公然散佈假訊息,向社會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