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窗好友跑單幫創業 掉詐欺圈套傻洗錢6千萬

黃女到郵局將自己帳戶內的錢轉匯到吳女帳戶。(劉宥廷翻攝)

林女(門口左1)與黃女(門口左2)到郵局領款及匯款,但她們不知自己早淪爲詐騙集團洗錢共犯。(劉宥廷翻攝)

國立大學畢業的24歲黃姓、23歲林姓女子頻走小三通到大陸跑單幫創業,不料落入詐騙集團圈套,以每週各付2人500元報酬,借她們的帳戶收取客戶貨款;直到高市刑大上門逮人,才知被充當詐騙的人頭帳戶,10個月來幫忙轉匯6000多萬元,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送辦。

黃女和林女是國立金門大學同班同學,她們2014年畢業後自行創業,常往來金門、廈門,攜帶奶粉、高梁酒等商品到大陸賣,也從對岸批手機殼等3C產品進臺販售,還因此結識在廈門票務公司上班的42歲大陸籍吳姓女子。

不過,吳女去年8月佯稱受限匯兌限制,以每週各500元報酬商請黃、林等人提供帳戶讓吳使用,讓其方便收取客戶貨款;涉世未深的她們不疑有他,除提供個人帳戶外,還協助吳女將帳戶內錢轉匯出去,沒想到,警方找上門,才知自己成了詐騙集團共犯。

高市刑大偵7隊是在3月初逮捕詐騙集團車手27歲陳姓男子等人,追查贓款流向,發現有不少詐得贓款匯到黃、林2女在金門的郵局帳戶,而她們再採臨櫃領出轉存或匯款方式入吳女帳戶,最後由車手在臺灣各地提領一空;高市警方聯手金門縣警局6月12日在金門拘捕林女及黃女,查扣存摺等物,並押回高市刑大偵訊。

警方清查,2女淪爲詐騙集團洗錢工具,10個月來共幫詐騙集團洗錢6000多萬元;她們得知自己觸法,嚇到不知所措並供稱,原是好意幫助朋友,前後每人也只分得1萬5千元報酬,沒想到,暗地裡竟是幫人洗錢,吃上官司,相當後悔。

警方指出,正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機制,擴大追查贓款去向及追捕涉詐成員吳女,以釐清案情。黃、林等人則被檢方諭令各20000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