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過戶日前夕!新光大股東林伯翰3聲明「反新新併」

新光金(2888)雙龍搶珠戰火持續延燒,明(9)日是新光金股東臨時會停止過戶日,而新光大股東林伯翰8日發出3大聲明,寫親筆信給內外資股東、員工股東,呼籲把委託書交付給他以及他的團隊,他重申「可以當第一名,爲什麼要當第四名金控」,呼籲股東親自出席會議並且否決新新金合併。

新光集團大股東暨大臺北寬頻董事長林伯翰聲明全文如下:

要當第一就不能輸在起跑點!

就在下週9月9日新光金股票停止過戶登記之後千萬不要再把委託書交給準備把大家賤價出售給臺新金的人:新光金控「委託書董事會」。自己的公司自己救、自己的財產自己顧!

我林伯翰特別在此誠摯拜託大家、各位先進股東、內外資股東、員工股東、所有小股東朋友們,十月九日的股東臨時會最好能夠親自出席「否決」與臺新金合併的董事會提案!

Fighting for you 。

如果真的不能出席的話?就麻煩大家多多幫忙把「出席委託書」交給我林伯翰或是我的團隊。

我林伯翰及我的團隊一定會出席股東臨時會否決與臺新金合併的議案!捍衛新光金控的價值及我們所有股東的權益、員工的工作權。

Stand by me & Fighting for us。

1、以「委託書」少數股權入主新光金董事會,沒有代表性可以決定新光金合併的對象。

因爲目前的新光金控董事會充滿了臺新金的代理人、加上忘記自己是雙方的關係人竟然無視獨立董事許永明教授的建議應該在8/22(五)董事會中評估中信金的提案!反而用表決方式通過與臺新金合併的決議案。完全沒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

2、可以當第一名爲什麼要當第四名金控!

無論從「效率經濟」:合併後每年的獲利,或是「規模經濟」:合併後的市場規模來看!都應該選擇中信金纔對。

雖然雙方提出來的條件都是用換股方式合併的方式來進行,但是中信金的提出的條件搭配現金支付、條件更好!而且不只是考量當下的條件並且考量未來真的能夠穩定配息並且協助新光金之下中信金是最好的對象!更何況規模上也遠超過臺新金!

3、因此本次2024/10/9召開之股東臨時會不同於去年2023/6/9的股東大會!

對所有股東來說是決定公司的未來及自己的財產的重要股東臨時會,不要再用「委託書」委託會把我們賤價出售的董事會!而是「親自出席會議並且否決」與臺新金控合併的議案!如此才能避免出賣自己還替別人數錢?讓新光金控公司重新評估合併對象及相關問題。如此纔是符合全體股東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