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法官裁定羈押 屁孩怒飆三字經嗆「相遇得到」
▲男子聽到法官裁定羈押,出言辱罵三字經怒嗆「相遇得到」,遭檢方依妨害公務罪起訴。(圖/記者楊淑媛攝)
桃園一名謝姓男子因案遭檢方聲押,不滿開庭後被法官裁定羈押,當場大動肝火,對法官辱罵三字經並嗆「我才20歲,頂多關個3、5年,以後一定相遇得到,你纔要怕…」等語,並將應訊臺上立牌當飛鏢射向法官,事後雖辯稱只是一時氣憤,脫口而出,沒有辱罵法官之意,但桃園地檢署仍依妨害公務罪將他起訴。
桃園地檢署指出,謝男(21歲)今年4月1日深夜因案爲檢察官向桃園地院聲押,經鄧姓法官開庭後被裁定羈押,謝男聽到法官裁定後,竟大動肝火,當庭對法官辱罵三字經,並嗆聲「我才20多歲,頂多關個3、5年,日後大家一定相遇得到,關出來我遇到你就知道了,你纔要怕…」等語。
謝男怒嗆法官後,還把應訊臺上立牌當做飛鏢射向法官,所幸並未砸到法官。案經法警制止後由桃園地院告發偵辦,謝男辯稱當時僅系一時生氣,不經意說出那一番話,並沒有辱罵法官的意思,然因涉犯妨害公務等罪,桃園地檢署今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