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被罵「白癡」女駕駛失眠憂鬱 求償60萬被法官打臉
▲女子等停車遭罵白癡向對方提告求償近6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1名女子前往臺中市美市賣場購物,因停車問題,遭到一名男駕駛罵「白癡」,她事後出現失眠焦慮、憂鬱等症狀,請假休養4個月,因此向對方提告求償近60萬元,法官認爲男子已依涉犯公然侮辱罪,遭處3千元罰金;但認定女子不能單以過去均無憂鬱症的就醫紀錄,認定罹患憂鬱症與被罵「白癡」有關,判男子只要賠償1萬2000元。
判決書指出、女子於2023年11月26日下午,開車前往臺中市美式賣場,進入B1停車場時,停在一旁對向車道等車位,時一名男性駕駛因遭前方臨停車輛阻擋,下車敲她車窗,要求移車讓道,男子返回車上時,罵了一句「白癡」。
▲女子等停車遭罵白癡向對方提告求償近60萬元。(圖/Pixabay)
女方主張,此事原是單純的行車問題,遇有堵塞理應相互體諒溝通,男子反而要求她挪出空間供繞道通行,害她因而罹患憂鬱症,嚴重影響日常生活,精神上甚感痛苦,也不敢開車出門,因此求償包括就醫交通費、醫療費及休養請假費用,及精神撫慰金。
被告男子辯稱,因女子車停在車道不移動,纔會要原告挪車,走回車上途中抱怨隨口出言「白癡」,當時已距離原告的車很遠,之前在調解時,原本要用5萬元談和解,但對方說需要重新道歉,纔會導致破局。主張,刑事已判決確定遭罰3000元,況且被告請求的項目及金額沒有道理,要求駁回原告之訴。
法官認爲,憂鬱症之成因多端,有生理及心理因素,也可能因長期睡眠不良、工作失業、家庭壓力或人際關係問題產生。被罵「白癡」可能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客觀上不會造成被罵者產生憂鬱症。
法官審酌,兩造發生在停車糾紛前互不認識,女子已受疾病、家庭生活壓力數年所苦,但不能單以過去的病歷資料均無憂鬱症之就醫紀錄,就認定遭侮辱「白癡」與罹患憂鬱症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請求醫療費用6500元、交通費用4180元及薪資損失33萬元部分,全部駁回,判男子只須支付精神慰撫金1萬2000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