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曾在2022年提議將控制權交給美國政府,但被拒絕

鞭牛士報道,5月30日消息,據華盛頓郵報報道,爲了自救,TikTok 在 2022 年向美國政府提出了一項非同尋常的交易。

據該公司提案的副本顯示,這家由中國公司擁有的視頻應用表示,它將讓聯邦官員挑選其美國業務的董事會,讓政府對每一位新員工擁有否決權,並將向與國防部簽約的一家美國公司支付費用,以監控其源代碼。該公司甚至願意爲聯邦官員提供一個終止開關,如果他們覺得該應用仍然構成威脅,就可以在美國關閉該應用。

然而,拜登政府卻一意孤行。官員們拒絕了這項提議,放棄了對世界上最受歡迎的應用程序之一的潛在影響力,轉而選擇了一種更直接的選擇:拜登總統上個月簽署了一項強制出售法,這可能導致 TikTok 在全國範圍內被禁。

美國政府從未公開解釋爲何拒絕 TikTok 的提議,而是選擇了一場可能曠日持久的憲法之爭,許多人預計這場鬥爭最終將訴諸最高法院。自 2019 年聯邦官員宣佈對 TikTok展開調查以來,該應用的用戶羣已翻了一番,達到 1.7 億多美國賬戶——其中包括拜登的連任競選賬戶。

但美國對 TikTok 提議(即德克薩斯計劃)的評估或忽視程度,很可能成爲法庭上爭論的核心點,TikTok 及其所有者字節跳動在法庭上質疑這項出售或禁令法是違憲的權力主張。

這一事件引發了人們的疑問:當政府面臨解決其擔憂的辦法時,他們是否選擇支持將該公司出售給美國買家,即使官員們警告過的一些問題——其推薦算法的不透明影響、用戶數據的隱私——在易主後可能仍未得到解決。

研究國際科技政策的喬治城大學法學教授阿努潘·錢德 (Anupam Chander) 表示:政府基本上對任何形式的監管或網絡安全措施都放棄了希望。

「TikTok 提出了一系列令人難以置信的保護措施,但這些措施都無濟於事。」他補充道。「在政府看來,問題不是這個應用能得到保護嗎?而是它的所有者是中國人。這成了喪鐘。政府完全不相信自己有能力監管科技平臺,因爲未來可能存在一些漏洞。」

拜登政府的一名高級官員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政府一年多前就認定,各方當時提出的解決方案不足以解決所面臨的嚴重國家安全風險。雖然我們一直在與該公司溝通我們的擔憂和可能的解決方案,但很明顯,撤資是必要的,而且仍然是必要的。

這位官員拒絕透露該計劃爲何不足。

TikTok 和字節跳動在法律挑戰中辯稱,銷售或禁令法違反了第一修正案,因爲它壓制了美國人用於獲取信息和自我表達的平臺。法院傳統上會評估此類言論糾紛,看政府是否在以儘可能最少的限制手段追求令人信服的國家利益。

一些法律專家表示,政府可能會被要求解釋爲什麼德克薩斯計劃不是實現國家安全目標的合理解決方案。拜登政府尚未公開詳細說明該提議爲何不充分,只是表示,未來中國可能收集數據或進行宣傳,因此應予以強烈迴應。

司法部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法律以符合第一修正案和其他憲法限制的方式解決了重大的國家安全問題。我們期待在法庭上爲該立法辯護。

TikTok 發言人喬迪·塞思 (Jodi Seth)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公司已自願接受嚴格審查,包括向外部檢查人員開放源代碼以進行持續的技術審查。

塞思說:儘管其他娛樂或社交媒體平臺僱傭了大量外國人,並在世界各地設有開發中心,但沒有哪個平臺能提供類似水平的第三方監督。

TikTok 和字節跳動的領導人在與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談判時制定了該計劃,CFIUS 是由九個聯邦機構的官員組成,負責審查商業交易是否存在國家安全隱患。

TikTok 在一份長達 90 多頁的國家安全協議草案中概述了其提議,《華盛頓郵報》去年審閱了該協議的副本。該提議將通過合同的方式使該公司受政府控制,以換取在美國繼續運營的能力。

該協議包含大量條款,這些條款此前從未有私營公司向政府提供過,其中包括 TikTok 在美國科技行業的同行,例如谷歌和 Facebook。

該計劃將在很大程度上阻止字節跳動的全球高管(包括其北京總部的高管)對美國業務的決策權,並將該美國應用程序的大部分功能集中在受華盛頓監督的獨立子公司中。

協議草案稱,由聯邦政府組建的美國董事會將有權審查該公司的內容審覈決定和數據流。協議草案還提供了一個關閉選項,如果 TikTok 違反協議,政府可以使用該選項在美國暫停其業務。

據兩位瞭解談判情況、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透露,該計劃是經過數月的會談起草的,並經過與 CFIUS 官員的磋商,這些官員告訴 TikTok,他們已接近達成最終協議。由於涉及內部談判,兩位知情人士表示。

但 TikTok 和字節跳動在向上訴法院提交的法律訴狀中寫道,在 2022 年 8 月 TikTok 提交提案後不久,「CFIUS 在沒有解釋的情況下停止了接觸」。

這兩家公司表示,他們反覆詢問談判爲何結束以及如何重啓談判,但沒有收到實質性答覆。 (政府官員聲稱,政府當時告訴 TikTok,撤資是唯一可行的選擇。)

TikTok 官員要求與司法部副部長麗莎·莫納科和其他機構負責人會面,但遭到拒絕,一位美國官員告訴《華盛頓郵報》。國會議員和工作人員告訴《華盛頓郵報》,大約在那個時候,包括莫納科在內的白宮和司法部官員正在與強制出售法案的共同提案人和其他批評 TikTok 的立法者舉行會議,就如何起草一項能夠經受住法律挑戰的法案提供建議。

「這顯然是一場誘餌交易。」一位觀察了談判但沒有參與雙方談判的人士表示,由於無權討論所見所聞,他要求匿名。「當時有一份長達 100 頁的國家安全協議草案,內容極其詳細。他們開始建造很多東西來遵守協議。然後,政府突然改變了主意。」

儘管未得到政府的同意,TikTok 還是採納了該提案的許多內容,並在其法律文件中表示,已花費超過 20 億美元來解決(該法案的)國會支持者公開表達的擔憂。

該公司將負責監管美國用戶信息、安全和內容審覈的 TikTok 團隊轉移到了美國子公司 US Data Security,該公司目前擁有 2,000 多名員工。該公司發言人表示,除了僱傭了幾十名英國和澳大利亞員工提供全天候支持外,幾乎所有員工都是美國人。

該公司還將美國用戶的數據轉移到總部位於德克薩斯州的科技巨頭甲骨文公司運營的服務器上,美國軍方將一些最機密的雲計算工作委託給該公司。

然而,美國數據安全官員在本月爲北卡羅來納大學教堂山分校政策智庫技術政策中心舉行的簡報會上表示,由於政府不願參與,一些努力受到了阻礙,該中心已獲得谷歌、Meta 和 TikTok 等基金會和科技公司的資助。

據出席簡報會的人士透露,TikTok 表示已向政府提交了一份董事候選人名單,但聯邦官員尚未批准。這使得美國數據安全局沒有獨立的董事會。

政府官員拒絕就此作出迴應。在沒有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尚不清楚此類董事會提名將如何適用。

TikTok還承諾允許美國政府制定招聘規則,包括要求所有新員工必須是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同意接受背景調查,並接受政府官員可自行撤銷其聘用邀請。

然而,官員們在簡報中表示,由於沒有達成協議,TikTok 一直在進行自己的背景調查。

一位發言人表示,TikTok 爲美國員工開展的人力資源工作仍通過字節跳動進行,但該公司預計將在幾周內將這項工作完全轉交給美國數據安全局。

停滯不前的安排也削弱了甲骨文進行第三方審查的能力。儘管甲骨文員工正在積極審查TikTok的源代碼以查找缺陷和漏洞,但美國數據安全官員表示,政府未能參與意味着代碼審查人員沒有明確的流程來報告他們可能發現的任何危險信號。

領導北卡羅來納大學中心的前 Facebook 政策主管馬特·佩羅 (Matt Perault) 表示,這些缺失的聯繫削弱了政府防範長期以來被視爲國家威脅的風險的能力。

「爲了讓系統達到政府想要的驗證水平,政府必須配合。」佩羅特說。「如果你真的想解決問題,你會提出一系列補救措施。而政府基本上說,除了出售之外沒有其他補救措施。」

一些批評 TikTok 計劃的人稱,這是一項有本事就來抓我的提議,要求政府找出風險。

今年 3 月,衆議院立法的共同提案人、上個月辭職的衆議員拉賈·克里希納莫爾蒂 (伊利諾伊州民主黨衆議員) 和邁克·加拉格爾 (威斯康星州共和黨衆議員)在一項決議中表示,德克薩斯計劃將允許該應用程序的算法和源代碼留在字節跳動的控制下,留在中國,並可能使美國用戶面臨惡意代碼、後門漏洞、秘密監視和其他有問題的活動。

該法律規定字節跳動自拜登 4 月 24 日簽署出售 TikTok 協議之日起有 270 天的時間,如果拜登認爲出售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則可以選擇延長 90 天。字節跳動在一份文件中辯稱,延期的可能性不大,因爲這要求該公司採取一項正在法庭上抗辯的行動。

如果字節跳動不在截止日期前剝離 TikTok 的美國資產,美國政府將禁止在美國境內分發、維護或更新該應用程序。

科技專家預計,該命令將主要由私營公司執行:蘋果和谷歌的應用商店將被要求停止推出應用更新或下載,甲骨文將被迫停止在其位於美國的服務器上託管應用的數據和基礎設施。

蘋果和谷歌拒絕發表評論,但兩位瞭解這兩家公司想法的人士表示,這兩家公司不打算介入此事。

其中一位知情人士表示,聯邦官員尚未與這些公司分享任何證據,以證明他們對 TikTok 的國家安全感到擔憂。「每個人內心都認爲這是一派胡言。」這位知情人士在談到這些擔憂時說,「但他們只是決定不讓自己陷入危險。」

TikTok、字節跳動和一羣就該法律提起訴訟的 TikTok 創作者與司法部聯合要求美國 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加快審理此案,並在 12 月 6 日之前作出裁決。這將使雙方有時間在目前的強制出售期限 1 月 19 日之前尋求最高法院對該裁決的審查。

法庭文件顯示,由於法律要求所有挑戰都必須通過上訴法院進行,因爲上訴法院具有專屬管轄權,因此該案件的運作方式與傳統的法律糾紛不同。案件審理通常由地區法院處理,而不是由證據開示或事實調查階段,當事人將提交法律摘要供法院法官審查。

週二,由三名法官組成的法庭下令,這些公司和創作者必須在 6 月 20 日之前提交簡報,司法部必須在 7 月 26 日之前提交簡報。口頭辯論定於 9 月開始。

本月早些時候,司法部在另一份文件中告訴法庭,它正在評估是否需要提交一份包含機密材料以支持該法律的國家安全理由的證據材料。

雖然政府已經向議員提供了一些機密簡報,但尚未公開分享任何表明中國政府對該應用程序施加影響的證據。

今年 3 月,康涅狄格州民主黨參議員理查德·布盧門撒爾和田納西州共和黨參議員瑪莎·布萊克本要求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解密有關 TikTok 的信息,以更好地教育公衆採取緊急行動的必要性。

布盧門撒爾辦公室的一位發言人表示,他們尚未收到回覆。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的一位發言人表示,他們正在繼續就此問題與國會接觸。

喬治城大學法學教授錢德表示,經過五年的調查,政府仍未提供任何證據,這讓人很難理解政府爲何如此急切地想要調查數百萬美國人用來獲取新聞和娛樂的應用程序。

他說:如果拜登競選團隊繼續發佈 TikTok 視頻,就很難將此視爲直接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