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秋堇等監委 核四公投案前夕曾呼籲終結核電
正當核電延役話題延燒,監委員田秋堇等拋出將針核一、二、三廠之防震能力申請自動調查。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正值社會討論核電廠延役之際,監委田秋堇等人昨天表示,將針對現有核電廠抗震能力申請自動調查。無獨有偶,同樣是田秋堇領銜,監院也在二○二一年底、重啓核四公投案前夕,公佈關於核安調查報告,直指政府未對核災做充分準備,應終結核電。
二○二一年十一月廿六日,監委田秋堇、王麗珍、趙永清、林盛豐針對「我國對於核災救災與復建總社會成本於法律面及執行面之分析」,說明報告內容。
田秋堇表示,臺電參考日本福島事故經驗,準備災民七日緊急安置作業七億八千萬元,但經費遠遠不足日本、法國。若單看福島核災損害賠償支出,將近二點五兆元,依法臺灣對每一核子事故所負賠償最高限額爲四十二億元,僅爲日本福島核災賠償金額的百分之○點一七,差距至爲懸殊。
田秋堇也質疑,臺灣核電廠周圍的緊急應變計劃區僅以周圍半徑八公里爲畫定範圍,對比加拿大、西德十公里,美國十六公里,瑞士及芬蘭廿公里有相當落差,更與日本福島核災實際疏散卅公里以上範圍,顯有差距,恐增加受災風險。
監委調查後認爲,臺電雖建立「斷然處置程序」與指引因應複合式天災,但此程序是成敗關鍵,須賴現場工作人員大難來臨時仍原地死守,爲人性嚴酷考驗,難說是萬無一失。
趙永清指出,政府面對核災沒有做好充分準備,一直未嚴肅面對,這態度舉世皆然,日本、俄羅斯也未料到會發生核災,而臺灣地狹人稠,又面臨核電廠施工品質落差、核廢料無解的情況下,沒有資格再興建核電廠,趕快終結纔是好的因應之道,若真的發生如福島般的核災事故,對臺灣來說是亡國滅種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