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承諾 謝淑薇優先取得奧運P卡
體育署承諾代表團所核配之3張P卡數中優先予謝淑薇。(中央社資料照)
網球女將謝淑薇,日前在臉書上質疑里約奧運教練網球教練遴選辦法,體育署11日晚間發表聲明,關於謝淑薇爭取隨隊教練,體育署已經承諾代表團3張P卡中優先核予謝淑薇。
謝淑薇日前在臉書質疑網協規定之教練遴選辦法,體育署聲明,依照目前我國共57名選手取得里約奧運參賽資格,依國際奧會規定得配置教練29名。而中華民國網球協會訂定之「2016年裡約奧運代表團教練、選手遴選辦法」,若如男子、女子選手皆取得參賽資格且獲教練分配員額兩名時,以男子、女子代表隊教練各一名爲原則。
本屆奧運我國網球項目,共有5名選手取得參賽資格,詹家姊妹詹詠然、詹皓晴取得女雙席次,謝淑薇則是女單、女雙,莊佳容女雙,男子盧彥勳取得單打席次,依規定最多僅能核配2名教練,男、女代表隊各一,若男子、女子選手取得單打、雙打不同資格者,以單打、雙打排名同時評比,以排名最高者之指導教練優先遴選。
關於謝淑薇選手爭取隨隊教練一案,雖受限於現有教練總員額數,無法再增加網球教練人數,但體育署承諾,在我國代表團所核配之3張P卡數中,優先核予謝淑薇。其P卡教練無論待遇、出返國及支援訓練事宜與代表團教練待遇相同,且由中華奧會納入工作團中,全額支付相關費用,唯一差別僅在於依規定不能進住選手村,對於選手之權益應無太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