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開Faye?陳建寧指她想發個人專輯才離團 詹雯婷斥「謊言」
詹雯婷14日出庭,接受媒體訪問心平氣和。記者李政龍/攝影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指控前團員、音樂人陳建寧在老東家華研國際履約保證書僞籤她的姓名,控告陳建寧僞造文書,陳建寧反控詹女誣告,檢察官起訴詹雯婷,臺北地方法院今開庭傳喚陳建寧作證。
陳建寧作證表示,他成立「無限延伸」公司,並擁有F.I.R的商標權,再以公司名義代表他、詹雯婷、阿沁(本名黃漢青)和華納音樂簽約,和華納音樂約滿前2年開始在找新的公司合作。
他說,2012年底他和時任華研總經理何燕玲洽談合作,也推薦給其他團員,雙方2013年5月1日正式和華研簽約,合約、確定授權無限延伸公司和華研公司簽約的保證書、酬勞如何分配的通知書,上頭的簽名、身分證字號皆是詹雯婷親自籤的,且他非常確定是3個人在場一起簽約的,但現場有沒有何燕玲,他已經沒有印象了。
陳建寧強調,簽約是慎重的事情,所有合約一定要藝人本人親自簽名,即使是蔡依林也是要親籤;他說,當時和華納音樂的合約期滿,詹雯婷就反悔,想要脫離原先和華研籤的約,因爲詹雯婷想要發個人專輯,華研當時還飛去上海看詹雯婷演出,之後就說無法幫詹雯婷發個人專輯,「她就比較生氣,就說之前籤的團體合約不算」。
陳建寧說,爲此他和華研音樂開過幾次會,之後無限延伸公司2015年3月26日與華研音樂簽訂補充協議書(二),將詹雯婷變成非獨家經紀約,且「詹雯婷覺得主唱比較大,她有很多意見,要求酬勞分配調整爲30%」,雖然詹雯婷違反業界慣例,但他和阿沁都同意,之後就以友好邀約方式,單場演出來和詹雯婷的工作室簽約合作。
他指出,詹雯婷和時任經紀人曾向媒體抹黑他和阿沁,稱他和華研私簽約、私吞2000萬元、他們將詹雯婷踢出飛兒樂團,但他拿到華研的3000萬預付經紀酬勞,先打給阿沁1000萬元,而詹雯婷表示要分批領取,他也分次共給詹雯婷1600萬元,他自己只拿400萬元,「不是我們踢開她,而是她自己要離團」。
陳建寧也說,詹雯婷曾鄭重通知不再參加樂團任何活動,但因爲他和阿沁對華研仍有責任,所以被迫去找新主唱,來執行和華研的合約。法官問及,爲何無限延伸公司不以保證書要求詹雯婷履行演出義務?陳建寧迴應,因爲詹雯婷「常常簽了約又不認」,他們只能以和爲貴、隱忍求全;陳建寧陳述時,詹雯婷忍不住翻白眼,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詹雯婷則反擊,她2009年離開無限延伸公司,她就有清楚表明要親自簽約,且第8張專輯以後母帶要3人共有,陳建寧也同意;事後,陳建寧曾給她看一份合約內容,而陳建寧稱是「意向書」,並叫她籤身分證字號,代表同意陳建寧去和華研商談,她也同意陳建寧去洽談,但她從來沒有簽過合約,也從未看過保證書。
詹雯婷稱,陳建寧和華研簽約之後,還反過來說是她忘記了,合約中也沒有她所要的親籤、母帶等條件,而無限延伸公司已經拿了3000萬元,她因對團還很有感情,才用友好邀約方式合作2年多,她根本也沒有去算唱了幾場,且「做自己的音樂和團約本就沒有衝突,我不是要發個人專輯而反悔」。
她說,如果她不幫陳建寧、阿沁唱這2年多的時間,無限延伸拿的3000萬是要還的,陳建寧謊稱她是提高抽成、要做個人專輯而離團,「這都是謊言,都不是事實」,且她沒有不錄製新專輯,而是她沒有合約要如何錄製?2018年樂團告知有新計劃,但計劃中卻沒有她,還刪除她臉書管理員身分。
F.I.R.前主唱詹雯婷涉誣告案開庭,法院傳陳建寧(圖)出庭作證。記者蘇健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