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查歷任總統不當財產!國民黨發動攻勢 週五拚付委

國民黨立委將提案,調查總統李登輝陳水扁歷任總統不當財產。 (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政黨輪替後,民進黨狂打轉型正義牌,喊話要討回國民黨不當黨產。國民黨21日發動攻勢反擊,立院黨團提出「總統不當財產調查處理條例草案」,將規範自前總統李登輝後的歷任總統,及其利害關係人必須申報自上任前半年至卸任後半年內所有財產數量價值、來源及變動情形,逾期未申報者,推定爲不當財產。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德福日前曾表示黨團擬提案訂定《總統不當財產調查處理條例》,草案21日出爐,內容規範1993年7月2日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實行後,依法擔任總統者,必須申報自上任前6個月至卸任後6個月內所有財產之數量、價值、來源及變動狀情形。

林德福強調,要談轉型正義就應做全面性檢視,而不是隻有檢討黨產,這個法案也絕對合理、沒有針對性,歷任總統都需據實申報,包括馬英九在內;近來總統當選人蔡英文當選後展開產業之旅,到生技產業去參觀,其家族投資又剛好有投資生技產業,「讓全民打上一個大問號」,的確需要去規範。

林德福表示,此草案是由黨團許多委員共同花時間研究出來的,相信全民應該都會支持調查總統財產,黨團也將在25日將草案力拚付委審查。國民黨的「總統不當財產調查處理條例草案」主張,在監察院下組成「總統不當財產調查處理委員會」,受規範對象包括總統,及其配偶、三親親屬,或總統曾經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清算人法人團體機構,或總統得以所持股份、捐贈或實質影響力控制其人事財務業務經營之法人、團體或機構。

草案中明定,條例公佈之日起3個月內,受規範者必須向「總統不當財產調查處理委員會」申報自總統上任前6個月,至卸任後6個月內所有財產的數量、價值、來源及變動狀情形,現任、未來總統及其利害關係人都必須逐年申報,經認定屬不當財產者,可命其於一定期間內,移轉爲國有或地方自治團體所有。此外,草案也規定,總統或利害關係人於條例公佈日之所有財產,除爲履行法定義務,或是經過調查委員會的許可外,其餘財產禁止使用,若違反規定將處該財產價值之1倍至3倍罰鍰;受調查之機關(構)、法人、團體或個人,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調查,違反者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林德福認爲,轉型正義要做全面性檢視,不能只針對黨產問題。(資料照/記者賴映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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