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格爾見同名 暴怒外拋泄恨
內蒙古「騰格爾酒廠」的酒(取自騰格爾酒業官網)
騰格爾。(CFP)
歌手騰格爾有回看到好友提着內蒙古「騰格爾酒廠」的酒(見圖,取自騰格爾酒業官網)到家裡做客,當場爆怒,順手把酒扔出去。原來這家酒業集團以騰格爾的名字註冊商標,騰格爾怒告侵權,11日北京一中法院開庭審判,但因騰格爾錯失撤銷時限,不幸敗訴,全案可上訴。
《新京報》報導,起因名人的姓名權所引發的商標糾紛,11日開庭時,騰格爾未出席,其代理人說,「騰格爾」不僅是人氣歌手的名字,在蒙古語中也代表「蒼天」,損害蒙古族的民族感情,容易產生不良影響,要求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
根據大陸法律,註冊商標若違反姓名權,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自注冊之日起5年內,請求裁定撤銷,但該公司在1998年6月30日即完成註冊,現已過了撤銷期限,法院判歌手騰格爾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