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美福大火免罰挨轟 鄭文燦辦公室反擊:惡意扣帽子
桃園市蘆竹區長安路二段的美福倉儲去年3月發生大火。(資料照片)
桃園市美福倉儲去年3月大火,原先挨罰600萬元,未料民代追查發現因證據不足、法條引用錯誤,罰鍰全被撤銷。對此,甫卸任桃園市長的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辦公室表示,任內用盡各種手段重罰美福,相關惡意指控是「扣帽子」,也強調重罰是鄭文燦的一貫立場,部分人士藉此抹黑、放話,證明他們「只會抹黑、不會做事」。
鄭文燦辦公室今日發表聲明,美福大火後,鄭文燦當時要求美福必須比照「泰豐輪胎案」賠償標準的兩倍,賠償1000萬元給附近居民,蘆竹、龜山兩區公所也在火災後,依照影響程度發放賠償金至家戶,並要求環保局依照《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廢棄物清理法》從重裁處美福倉儲,分別開罰500萬元及100萬元罰鍰。
鄭文燦辦公室指出,當時美福倉儲不服裁罰向環保署提訴願,當時訴願會以「並無相關事證足以判定係爭大火系因訴願人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行爲所致」,於2022年8月19日撤銷處分。鄭再要求環保局研究適用法規,並沒有結案輕放,同年9月27日依據「消防局火災鑑定書」補正相關資料,認定電線走火美福倉儲須負起管理人責任,再度裁罰500萬元。
不過,美福隨後再度向環保署訴願,鄭文燦辦公室說,後續環保署訴願會認爲裁罰處分「顯不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要件」,於今年1月6日再度撤銷原處分,此時鄭文燦市長已經卸任,並無權力繼續裁處本案。
鄭文燦辦公室強調,自始至終,鄭文燦於市長任內,用盡各式行政手段、採取嚴格的標準、裁罰美福並強力要求賠償、改善,所謂「騙局一場」、「一切都是假」等惡意指控,與實際情況完全相反,這是惡意扣帽子。
鄭文燦辦公室說,美福倉儲火災空污影響居民生活是事實,鄭市長執政時期是採重罰立場,這無須扭曲。部分人士藉此抹黑、放話,證明他們「只會抹黑、不會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