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龍舟天菜」墜14米工作井慘死 監造、現場負責人和解輕判
桃園「龍舟天菜」墜14米工作井慘死,監造、現場負責人和解輕判。(中時資料庫)
28歲龍舟天菜陳俞安,2023年2月騎機車墜落14米深的污水道地下管線工程井身亡。桃園地檢署認爲,高姓現場監造主任、李姓現場負責人不只少設拒馬,還設雙箭頭指方向,可能誤導用路人。其他防護也不足,將2人依過失致死起訴。桃園地院審理宣判,高男與李男均依過失致死罪嫌均判處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檢方調查,桃園市水務局施作污水下水道系統,陳男騎車行經桃園區文中路與國際路口掉入積水工程井,經送醫後仍急救無效宣告死亡。
桃園市交通局呂姓專案助理則證述,指該工程的交通維持計劃應依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交通工程規範辦理,依照規則需要設置2個拒馬,工程實際施工範圍也比原先預計的範圍還要大,且案發地點放置雙箭頭指方向,可能會讓用路人誤判行經路線。工程顧問公司的黃姓交通技師也說,該工程未依規定設置「車輛改道」拒馬。
另依照相驗、解剖等,陳男因騎機車摔落積水工作井,導致生前溺水窒息死亡,且未檢出酒精及其他毒藥物。
高男稱,現場沒有設置紐澤西護欄,交通維持設施只是要區隔工區及路段,現場有1個拒馬,已經依照市府覈定的交通維持計劃設置。李男說,因爲案發地點是路口,所以沒有設置前漸變段,也不需要設置紐澤西護欄,已經有做到人車區隔,並依照交維計劃進行。
檢方發現,該工地明明需要設置「道路施工」、「車輛改道」2個拒馬,加上工區已經超過交維計劃的範圍,除了依照規範外,也需要因應現場狀況設置防範措施。
2人還設置可能使被害人誤解的雙向箭頭指示。且圍籬距離工作井僅有50公分,檢方說,如如案發後設置紐澤西護欄,也證明紐澤西護欄較原先設置更能防止碰撞。檢方認爲,2人疏於注意,並未落實防範意外,2人疏失與陳男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高、李兩人在審理時坦承疏失,法院改以簡易判決,認定兩人疏未注意未予落實依規則執行交通維持計劃、未豎立及置放足夠的警示標誌及防範安全設施,事後兩人與家屬達成和解且給付完畢,均判處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