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火噬刨路機燒死駕駛 勞檢究責
桃園市觀音區國瑞路施作鋪路工程,刨路機13日深夜不慎挖破地下管線,氧氣與氮氣外泄造成瞬間火燒車,57歲蘇姓駕駛逃生不及當場身亡。(桃園市消防局提供/蔡明亙桃園傳真)
桃園市觀音工業區13日深夜發生死亡職災,國瑞路施作道路改善工程,刨路機挖破管線,易燃氣體外泄導致瞬間火燒車,57歲蘇姓駕駛逃生不及當場身亡。勞檢處調查,工程團隊未先確認管線埋設狀況,已勒令停工並將過失行爲人送辦,且該管線僅埋10公分深,疑不符工業區規定,家屬不滿直呼太過分。
消防局13日晚間11時許獲報,國瑞路有刨路機起火燃燒,緊急到場灌救,過程中下方不停冒出猛烈火光達2層樓高,火勢驚人,隨後發現蘇男在機器旁明顯死亡,燃燒面積約10平方公尺。現場工人說,施工時原就有火花,怎料一瞬間燒起來,駕駛想逃,但底部不斷有火光與氣體竄出阻斷逃生路,工人強調他們依圖資施工,不知管線埋這麼淺。
據悉,當時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詢問鄰近廠家,發現某廠房的氧氣、氮氣管線失壓,緊急關閉管線後順利撲滅火勢。勞檢處營造業科長魏光甫說,施工團隊未先確認地下埋設物狀況,導致刨除過程挖破管線致災,已勒令停工,後續將移送過失行爲人至桃檢偵辦。
魏光甫表示,該管線埋設深度僅10公分,不符桃園至少120公分深規定,但因地處工業處,屬經濟部工業局管轄,後續究責待釐清,已請業者改善並檢視管線埋設狀況,並要求施工單位調查地下埋設物情形。若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導致死亡重大職災,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另現場人員若涉及《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規定,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籲業者開挖時遵守法規。
檢方14日率法醫相驗,從小與蘇男相依爲命的獨生子,目前爲職業軍人在桃園服役,趕到殯儀館低調不願多談。蘇男的姪子說,他們家住新北土城,叔叔從事相關工作30年,早年離婚獨養兒,他認爲這麼危險的氣體,管線竟只埋10公分不應該,嗆業者太過分,至於後續是否提告求償,先將叔叔的後事辦完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