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環保局配合北檢 查獲不實申報營建工程廢棄物公司

桃園市環保局配合臺北地檢署及、環境部北區管理中心,聯合搜索位於新北市一家公司涉嫌違法處理廢棄物,檢察官復訊後認定該公司負責人、司機與廢棄物專責人員以不法手段牟取利益,依情節輕重分別裁定8萬至80萬元交保。

環保局指出,違規業者手法推陳出新,近期外縣市陸續查獲清除機構「跑空單」,以偷天換日手法與營建工程業者合謀,利用跑空車方式僞造車輛軌跡(GPS)掩蔽環保機關稽查,後續再由業者非法處理廢棄物,藉此從中賺取不法利益。

桃園市環保局表示,列管事業的廢棄物依法清除出廠前需申報,會產出3聯單列管流向,然而近期檢調追查發現,廢棄物清除、處理公司涉嫌與工程業者串聯合謀,由清除公司派出清運車輛按規定路線行駛,假裝載運廢棄物,然實際上卻沒有載運任何東西,以跑空車方式營造合法行駛路線規避稽查;工程業者再另外找非法業者以低廉價格處理廢棄物,藉此牟取不法利益。

爲有效管控營建工程廢棄物流向與避免非法棄置情事,桃園市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呼籲,營建工程產出的廢棄物應委託合格清除、處理機構清運並每月申報產出、貯存及清運量,如經發現申報不實、採用空車冒充載運廢棄物,或虛造申報工程廢棄物產出及貯存等不法行爲,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規定,最高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強調絕不允許廢棄物清除業者僞造申報單。圖/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