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調高營建單價43% 以利都更

桃園調高營建單價基準及建材設備表增列參考品牌,以利都市更新。(蔡依珍攝)

桃園市政府考量近年工程原物料上漲、相關法規變動及推動自主更新,檢討「桃園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劃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規定,23日上路,新舊法規主要差異包含調高營建單價基準及建材設備表增列參考品牌等,希望透過持續滾動檢討,讓都市更新成本更趨合理及明確。

住宅發展處指出,修訂案是以確保地主及實施者雙方權益爲原則進行檢討,並考量桃園房地產市場現況,調整營建單價及相關費用提列標準,適度反映市場變化,主要方向爲調高營建單價基準,以及增列建材設備表參考品牌。

住宅發展處進一步指出,基於原物料上漲,除參考市場行情調整外,物價基準日調整至今年4月,以平均規模總樓板面積落在2500到7500坪間、21至26層樓的一般都市更新案來說,鋼骨鋼筋混凝土造21至25層建築物每坪單價由14萬6100元調整爲20萬9200元,鋼筋混凝土造21至25層建築物每坪單價由12萬4600元調整爲17萬9100元,平均調整幅度約43%。

住宅發展處強調,提出都市更新申請時,營建單價可依當月營造工程物價指數適度調整,以符市場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