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 學校旁斑馬線遭撞 女童受傷 駕駛扣照
臺中市潭子區潘姓女童2月29日於上學途中,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時,遭賴女駕駛休旅車撞倒。(民衆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市潭子區10歲潘姓女童昨於上學途中,準備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時,遭42歲賴女駕駛休旅車撞倒,女童痛到爬不起來、四肢跪地,幸僅左膝受傷,一旁導護志工連忙協助。由於現場離學校僅350公尺,該汽車未禮讓行人,引發議論,而女童當時未注意左側來車就衝過馬路,教育局已請學校加強交通安全宣導。
潭子區潘姓女童昨早上7時許,在上學途中,步行至復興路1段與合作街口,準備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她往右側查看,等待對向2、3輛汽車駛過後,並未注意左側,一股腦就起步往前跑,不慎遭賴女駕駛休旅車撞倒。
被撞倒的女童想撿掉落在地的水壺,但卻痛到爬不起來而四肢跪地,不遠處的導護志工見狀趕來幫忙,路人也拿三角錐擺設示警,救護車緊急將女童送醫,所幸女童僅左膝受傷,經包紮後已無大礙。
校方表示,由於該事故路口較小,學校都會宣導請孩子往前走至復興路與大新路口,該路口有導護志工協助,過馬路比較安全;受傷女童經送醫救治後,已離院返家休息。
教育局表示,學校將持續關心學生復原情形,該局也請學校協助後續醫療及就醫期間課業事宜,並請學校加強學生交通安全宣導,提醒上下學時道路交通敏覺性,維護學生上下學安全;經查臺中市國小學童去年校安通報交通意外事件,共計95件。
警方指出,賴女經酒測後無酒精反應,但其駕駛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未暫停禮讓行人,因而肇事致人受傷,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制單舉發,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賴女駕照也將被吊扣1年。大雅警分局112年度執行「車輛不停讓行人」專案取締總計553件,昨起同步於轄內校園周邊擴大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