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首例跟騷法判決 女纏男醫一審罰2萬
臺中市首例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決出爐,44歲林女因長達5年跟蹤騷擾30多歲男醫師,一審依「跟蹤騷擾罪」判林女罰金2萬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首例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決出爐,44歲林姓熟女因「煞到」30多歲帥醫師,跟蹤騷擾長達5年,包括猛傳愛慕訊息、到該醫師工作地等候等行爲,男醫師不堪其擾而報警偵辦,一審依跟蹤騷擾罪判林女罰金2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這名年輕男醫師5年來遭林女不斷跟蹤騷擾,起初林女也是同醫院職員,但常在醫院裡「眼神緊盯」他,在醫院騎樓等他上下班,後來林女離職,還是會來醫院跟蹤騷擾,讓他不堪其擾。
2022年6月1日至4日,林女又每日到男醫師工作地點等他,期間男醫師不斷告誡林女「自己很不舒服」,但林女並沒停止跟蹤騷擾行爲,該名醫師最後向警方報案。林女辯稱「我只是想跟醫師分享我的生活狀況,及跟他講話,沒有騷擾他」等,但不被法官採信。
法官認爲,林女因對醫師愛慕,就以侵擾方式長達5年,顯示林女的情緒管理與自我剋制能力均有所不足,對醫師身心與生活造成損害,但考量林女坦承犯行,又無前科,依跟蹤騷擾罪處罰金2萬元,可上訴。
《跟蹤騷擾防制法》2022年6月上路,臺中警方受理案件中,有6成爲過度追求愛慕者違法,另4成爲家暴法身份關係人合併跟騷行爲,其中傳訊息騷擾比例最高,另有尾隨接近等騷擾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