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售19筆畸零地 盧秀燕再釋疑
臺中市政府月初標售抵費地,引發內政部長林右昌隔空呼籲暫緩賣地。臺中市市政會議昨天通過處分西屯區19筆108.4坪市有地,市長盧秀燕說明,中央規定市有土地500坪以上不得標售,她上任後限縮到100坪以上就不出售;至於抵費地屬於開發所得,依法須標售償還開發成本。
民進黨議員曾朝榮說,市府標售畸零地,鄰近的民間土地爲了土地完整,只好依市府訂定的高價買入,市府不能因爲抵費地是投資所得就「大賣特賣」,恐帶頭拉高地價。國民議員邱愛珊說,她贊成出售畸零地,讓周邊土地開發區塊更完整,至於開發分配的土地,儘早釋出而不是囤積,纔不會讓外界認爲囤地哄擡價格。
中市府3月7日標售13、14期重劃區抵費地,引發中央、地方因標售土地對槓。中市地政局表示,2開發案總貸款金額220多億元,每年需償還3.68億元利息,依法標售抵費地。
盧秀燕昨天主持市政會議,會中通過財政局提案,處分西屯區廣福段13-1地號等19筆土地,總面積約108.4坪,屬於市有非公用土地,畸零地讓售9筆、承租讓售4筆、公開標售6筆。
財政局表示,這19筆土地畸零狹小,夾在私有土地間或地形不方整,爲使土地有效利用,依土地法規定,完成5年爲限的處分程序,依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辦理出售。
盧秀燕表示,這次出售19筆土地共108坪,平均1筆5坪,畸零地難管理,鄰地所有權人沒取得土地,就無法完整利用土地;市府土地分2大類,市府原有的市有土地,中央規定500坪以上不得出售,她上任後限縮到100坪,以留住土地。
盧解釋,另一類是市府投資開發的土地,這類土地不會囤積,視預算需要出售,標售所得金錢在作爲施政財源,不管中央或地方都是如此;地方稅收普遍不足,規費收入有限,市府經營的果菜市場、肉品市場等,收益可挹注市庫,另外區段徵收、土地重劃等,也會帶進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