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童遭撞亡…2駕駛各3萬交保 父悲喊「2人都沒道歉」

▲檢察官復訊後,諭知湯男(右)、傅男(左)分別以3萬元交保。(圖/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市黃姓國小男童昨(3)日騎腳踏車從人行道竄出,先遭到閃避不及的湯姓騎士撞擊,再被傅姓休旅車駕駛輾過,送醫不治。今天下午湯、傅接受檢察官復訊前,媒體欲詢問相關案情,傅男委婉表示不接受採訪,湯男身旁的女友人則打斷媒體訪問,大手一揮說「請你離開」;黃父說,事發至今2人都未向他道歉,應訊時也沒跟他說話,已經對2人提告。檢方諭知湯、傅分別以3萬元交保。

檢察官今天下午偕同法醫相驗,黃父與家屬到場協助,湯男(29歲)與傅男(33歲)也到場接受檢方復訊;確認遺體時,62歲的黃父眼眶紅潤,雖未掉下淚來,神情仍十分哀傷。

▲黃父確認遺體後眼眶紅潤。(圖/記者白珈陽攝)

上午黃父指控,懷疑湯、傅的車速過快,纔來不及反應,導致悲劇發生。媒體下午詢問肇事的湯、傅2人是否想澄清黃父說法,傅男面色凝重,婉拒媒體採訪;湯男同樣不願迴應,但媒體話還沒問完,其身旁的女友人即打斷媒體,揮右手說「請你離開」。

據瞭解,湯男應訊時表示,看到小朋友時已經來不及煞車,即使把煞車按到底仍然撞上腳踏車後輪,他與傅男分別打119、110報案;傅男應訊時說,開車時「看到有人飛出來」,他當時車速約5、60公里,也是煞不住。

黃父於臨時偵查庭結束受訪指出,湯、傅2人從昨晚至警局做筆錄、到今天檢察官進行復訊,都沒有向他或家人道歉、也沒說到話,「我都告,兩個都要告!」全案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湯、傅,檢察官復訊後諭知2人分別以3萬元交保。

本案發生在臺中市北屯區敦化路二段、仁平路口,警方調查,昨日下午12歲男童騎腳踏車欲穿越人行道,遭到左方湯姓騎士撞擊,再遭同向傅姓駕駛駕駛自小客輾過,經查該路口爲T字路口,於每日4-9及17-19時等時段爲三色號誌運作,其餘時段爲閃光黃、紅燈。事故當下號誌狀況,敦化路方向爲閃光黃燈,仁平路方向爲閃光紅燈。

詳細確切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由檢警釐清調查。

▲臺中市12歲男童騎腳踏車遭撞輾死亡。(圖/記者許權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