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裡長候選人花2萬辦中秋餐會涉賄 得坐牢罰金百萬

臺中市蔡丞柏在2022年參與太平區德隆里長選舉,明知裡內新德隆社區過去未曾辦過中秋餐會,但蔡仍委由該社區管委會主委,舉辦中秋餐會,蔡花2萬在社區外準備100人的餐點,提供炒麪、豬血湯等給住戶食用,蔡與助理穿背心到現場拜票,更一審昨天宣判,改判1年1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併科罰金100萬元。

此案蔡丞柏不服二審判決,上訴最高法院,最高院在今年7月發回臺中高分院更一審,昨天審結宣判,撤銷原判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2條第1項第1款,認定蔡對該選舉區內團體,假借捐助名義,行求不正利益,使其團體之構成員,爲一定之行使罪,判刑1年1月、褫奪公權3年,併科罰金100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丞柏是2022年第四屆太平區德隆裡裡長候選人,明知該裡新德隆社區有百人居住,但過去未曾辦理過中秋餐會,也無經費籌辦餐會,但他委由該社區鄭姓主委,以管委會名義舉辦中秋餐會,另花費2萬元委由業者準備百人分量的炒麪、豬血湯、爌肉、炸物等餐點,在2022年9月9日晚間在社區外設攤,提供該社區住戶取用。

蔡與助理當時身穿競選背心到場,在現場發放扇子、筆、面紙等宣傳品,向現場取用餐點的住戶拜票。

蔡被檢方依違反選罷法罪起訴,臺中地院審理時,蔡坦認犯行,法官依行求不正利益罪,判蔡1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二審在今年初宣判,維持一審認定,但刑度略減,撤銷改判蔡1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更一審昨天宣判。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長候選人蔡丞柏,在2022年間花2萬元在裡內社區辦中秋餐會,向選民拜票,更一審昨天宣判。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