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巨蛋用地「完全合法」 盧秀燕:希望早日完工使用
▲盧秀燕表示,臺中巨蛋用地完全合法,希望早日完工使用。(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市議會29日進行臺中巨蛋興建情形專案報告,市議員江肇國、蕭隆澤等人認爲臺中巨蛋地目是文教用地,結果沒蓋學校卻挪去興建巨蛋,質疑日後完工的巨蛋是否是臨時建築,隨時可以拆除?市長盧秀燕表示,興建用地符合法規,現在也已開始規劃設計,希望儘速興建、早日完工,讓市民早日享用這項設施。
▲臺中市議員江肇國(中)質疑臺中巨蛋用地合法性。(圖/江肇國提供)
江肇國表示,依照規範要使用這塊文教用地,必須保留1/2爲學校用地,如果要做運動休閒設置也不得超過1/3,結果學校只有0.5公頃,大部分的面積都拿去做別的用途,這樣恰當嗎?此外,未來完成後的巨蛋只能算是「臨時建築」,一旦日後有興建學校的需求時,難道要拆除花了65億的大巨蛋嗎?他建議,市府必須先處理都市計劃變更的程序。
▲臺中巨蛋完成示意圖。(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蕭隆澤說,巨蛋用地是文中小6用地,總面積近7公頃,但實際做爲學校用途才0.5公頃,會不會太離譜了,市府爲了商業,犧牲了小朋友的學校,請市長三思。
盧秀燕表示,臺中市有一個巨蛋是所有市民的期望,歷經3任市長規劃,既然興建用地符合法規,現在也已開始規劃設計,希望儘速興建、早日完工,讓市民早日享用這項設施。
都發局強調,文中小6用地各項設施採整體規劃,目前以小學、巨蛋體育館及附屬設施爲規劃目標,並非所謂小學用地只有0.5公頃,未來此用地各項設施也可提供學校使用,巨蛋完工後,可舉辦單項運動及大型室內演唱會,更已留設實驗小學空間與巨蛋營運相互配合,並無拆除問題。
此外,依據該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計劃區內文小、文中、文中小用地在尚未開闢或設校前,得准予作文教或體育設施使用,該條文在2009年擬定14期都市計劃時即已訂定,並非爲巨蛋修法,因此法規適用上並無問題。
教育局評估,巨蛋鄰近北屯區新興國小學區,尚可滿足現有學區內學生,另外第14期重劃區剛開闢完成,人口發展尚未聚集成形,且鄰近亦有「文中19」面積4.18公頃及「文小81」面積3.35公頃學校用地,也符合未來就學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