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警又傳離譜行爲! 議員爆:想進學校問「通緝犯爸爸在哪裡」
▲李中再爆料,有員警欲進入校園找小孩,詢問通緝犯爸爸在哪裡,被校長擋下來。(圖/記者遊瓊華攝)
記者遊瓊華/臺中報導
市議員李中先前質詢有關小學生被警察從校園內帶走,引發全國各界關切,李中今(6)日在議事堂再度爆料,先前有警察要抓通緝犯,卻又找不到人,竟意想天開要進學校去問通緝犯的孩子,但遭到學校校長的阻止,拒絕同意警察進入校園。
李中表示,這兩天有聽說,臺中曾有警察因爲想要抓某通緝犯,因爲找不到人,就想要進到學校去問通緝犯的子女,但遭到學校校長的阻止,不同意警察進入校園,這表示還是有腦袋清楚的教育人員。臺中市警局則表示,正在查證此事是否屬實。
臺中日前驚爆員警進入校園帶走小學生事件,當初爆料的市議員李中今天表示,一開始他就已表示不介入該名學生與老師的衝突過程,因爲師生與家長們各執一詞,議員又沒有調查權可以詳查,因此他強調的重點,是臺灣屬於法治國家,無論警察或學校都應該有遵守程序的法治觀念。
李中提到,當初致電給分局長員警帶走學生事件後,分局長坦承確有疏失,也對違失員警做出懲處;但是學校讓學童被警察帶走,在法治觀念上,實在有加強的必要。
李中進一步詢問教育局蔣偉民,學校在此部分是否有所疏失?蔣偉民迴應,學校允許警方帶走學生,確實是有疏失不當,市長盧秀燕也指示要就員警進入學校建立校園的因應標準作業程序,教育局目前正在研擬中。
李中強調,近日接到不少學校老師的來電,質疑當老師受到傷害時,老師有沒有權報警;他直接回答,老師當然可以報警維護權益,但如果不是緊急、又嚴重的樣態,應該像一般民衆一樣,到派出所等警察機關報案,而不是把警察叫到校園內,這是最重要的差別。
李中強調,基於保護學童,學校絕對不能隨便就讓警察進入學校,甚至不可以讓學童在沒有家長陪同的情況下,被警察帶走;這兩天經過媒體的大量報導,臺灣再一次有了一個法治觀念的機會教育,教師與兒童的人權,我們都應該遵守相關的法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