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警內神通外鬼勾販毒集團 法院痛斥判2年3月沒緩刑

時任臺中霧峰分局偵查佐劉正雄和毒販勾結,連檢察官指揮偵辦販毒集團都大膽攜帶案件卷宗和張姓毒販碰面,並告知對方已被指認,讓張順利潛逃至今;法院痛斥劉內神通外鬼,依泄密、僞造文書共6罪判他2年3月,並直言若給予緩刑,令其他兢兢業業執法者情何以堪?不宣告緩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劉正雄1994年12月27日起授初任警職,2013年至臺中第6分局擔任小隊長,2016年再到霧峰分局擔任小隊長。劉在第6分局任內因臺中市警察局2016年5月19日通報各分局,將於同月24日至26日同步實施「查緝賭博專案行動」,且公文載明保密。

劉5月20日就傳訊給涉嫌經營網路賭博的張姓友人說「5月24日至26日是特別的日子,找時間聚聚」,張問「什麼特別日子?」劉告知「專」、「案」,還說「大家都看得懂,只有你問什麼特別」。

檢警也查出,劉2020年在霧峰分局和寧姓毒品人口勾結,將警方偵防車車牌告知對方,提醒寧正在被警方單位蒐證中;另2017年因1名退休林姓偵查佐提供販毒人口情資,劉就利用警政系統查詢其個資泄漏給林。

此外,嘉義1名王姓警員今年3月10日透過關係找上劉,表明霧峰分局偵辦案件的嫌疑人是同事的小孩,請求劉幫瞭解是否移送地檢署,劉隨即將該嫌疑人刑事案件移送書PDF檔案傳給王。

後因臺中地檢署指揮霧峰分局偵辦販毒集團,其中1名張姓共犯得知被盯上,就聯絡劉幫他打探案情,劉就向同小隊偵查佐索要卷宗、登入警政系統查共犯資料,帶着卷宗開車至南投按摩會館和張碰面,口頭告知集團共犯指認他是販賣大麻的來源。

結果劉男向張泄漏緝毒情資後,張立刻將通訊軟體封鎖,今年5月19日就從金門小三通管道出境,目前仍躲在大陸未歸;檢方察覺可疑懷疑有內鬼,今年6月12日在劉正雄住處、霧峰分局查獲。

臺中地院審理時,劉均坦承不諱,並有扣案手機對話、監視器,偵查隊同事證詞可佐;法院審酌,劉男身爲警察本應嚴守職務上保密,卻任意泄漏警方辦案情資,嚴重妨害辦案,又假借職務侵害人民隱私,甚至向販毒集團泄密,使上游潛逃出境。

法院考量劉犯後坦承,任警察期間獎勵事蹟、罹癌等,但痛斥他裡應外合、內神通外鬼,嚴重傷害國家公權力,若仍給予緩刑,要讓其他兢兢業業執法人員情何以堪?依2個泄密、2個個資法、2個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一共判他2年3月,其中1年1月得易科罰金、易服勞役,但沒緩刑。

臺中市警察局。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