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警進校園帶走小六生 校方自請處分...教育局迴應了

▲臺中驚傳員警入校園帶走小六生,校方懲處出爐,校長自請處分,表達概括承受所有行政責任。(圖/資料照片)

記者遊瓊華/臺中報導

臺中市日前驚傳因師生衝突,老師事後在校內報警,結果員警進入校園,在未經家長同意情況下帶走小六學生。事後,警察局也針對2名員警各記1支申誡,時任所長督導不周,予以口頭告誡。但唯獨校方遲遲未有動作,教育局長蔣偉民10日表示,校長已自請處分,表達概括承受所有行政責任,市府將送12日的校長考覈小組會議討論。

對於整起事件,學校允許警察帶走老師、學生,該校校長曾到市議會接受質詢,之後都未再對外迴應,今天上午接受媒體電訪時迴應,「事情後來變得很複雜,不方便評論,只希望大家都好好的。」

教育局長蔣偉民指出,警方進入國小帶走老師和學生,校方沒有阻止,確實有行政疏失,因爲校長已自請處分,市府將送12月12日的校長考覈小組會議討論,也因爲校長概括承受所有行政疏失責任,這次懲處只針對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