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 監理所聯手執行署 加強取締吊註銷車

臺中區監理所近日查扣3部「吊註銷霸王車」,其中1臺就違規高達180件、約8萬3000元罰鍰且欠稅約9萬元;臺中區監理所10日起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及臺中停管處合作擴大取締。(臺中區監理所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爲有效收繳吊註銷車牌,臺中區監理所10日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臺中市停車管理處簽定合作意向書,導入行政執行署的資料,擴大取締吊註銷車輛,維護用路人權。監理所呼籲,交通新制7月上路後,汽、機車牌照遭吊銷或註銷者,須滿6個月才能再行請領。

臺中區監理所日前與臺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取締欠稅違規的註銷車輛,查扣3輛長期佔用路邊停車格的「吊註銷霸王車」,其中違規件數最低的車輛就高達180件、身負約8萬3000元罰鍰,且欠稅約9萬元。臺中區監理所說,違規項目大多是路邊停車費或ETC通行費未繳納而持續累積。

臺中區監理所指出,過去與警方、停管處合作稽查註銷車輛,每月將資料引入停管處平臺,並由收費員巡邏時,回到平臺比對註銷車輛,而行政執行署主要是稽查違規、欠稅,但有些車輛既被吊、註銷又有違規、欠稅,將行政執行署資料導入可一同稽查。

臺中區監理所所長楊聰賢說明,統計2022年至2023年7月,臺中地區攔查、拖吊2675件註銷車,開立罰單金額約963萬元,未來導入跨機關合作機制能擴大取締攔查吊註銷車輛及霸王車,以保障公法債權,共同維護用路人安全與交通正義。

楊聰賢提醒,原逾檢註銷車牌繳回後可立即領牌,但交通新制7月上路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6條,汽、機車牌照遭吊銷或註銷者,須滿6個月,且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始得再行請領,呼籲民衆勿心存僥倖,儘速繳回號牌,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