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公車業勞檢 挨批強度不足
臺中公車曾傳重大事故,駕駛勞動條件引起關注。民進黨議員張芬鬱昨拿出1張駕駛班表,質疑早上7時發車到晚上8時50分收班,工時逼近14小時,是否已違反時數限制?臺中公車業勞檢今年9家違規開罰48萬元,比起臺北市全年開罰數百萬元,根本太佛心。勞工局長張大春說,駕駛備勤也要計入工時,全天不超過12小時,將加強稽查。
民進黨議員張芬鬱等人聯合質詢,她拿出1張駕駛班表,從竹子坑開到帝國製糖廠,駕駛來回12趟次,從早上7時發車到晚上8時50分收班,每趟次休息10至40分鐘,出勤工時長達13小時50分鐘,但只能算開車工時10小時,月休4天、月薪不到6萬元,這樣的勞動條件正常嗎?
有公車駕駛說,司機人數不足,超時工作已成常態,但每天抵達公司後得保養、清潔車輛,電動車還得充電等,首班出發後再回到公司,多半已10多個小時,一旦塞車就沒休息時間,工時只能算10小時,難道沒握方向盤的時間都不算工作嗎?
議員質疑,臺北市強化公車業勞檢,2020年北市12家業者都違規,開罰985萬元,隔年只有7家違規,開罰372萬元,勞檢重罰可改善違規;反觀臺中市今年1至10月,16家業者稽查11家共17次,9家違規開罰48萬元,臺中勞檢「佛心來着」,強度明顯不足。
張芬鬱要求加強勞檢,拿出「尚方寶劍」,才能改善工作環境。議員蕭隆澤、陳雅惠說,要重視職場健康保護檢查,要輔導業者有效改善。
張大春表示,開罰項目主要是駕駛工作超時、客運拖欠薪水、薪資計算錯誤等,未來將加強勞檢次數;駕駛在備勤期間,儘管沒有開車,也應納入工時計算,全天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將加強稽查駕駛班表,除輔導改善,將依照勞基法開罰2萬至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