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中少女睡過頭...私校司機摸大腿 下場慘了

臺中市林姓代班校車司機在前年間,涉嫌性騷一名高中少女,二審駁回上訴,判他3月徒刑,全案確定。示意圖/Ingimage

臺中市林姓男子在前年間臨時代班某私立高中的校車司機,林見車內所有學生已下車,僅剩17歲少女睡過頭,仍未下車,林叫醒少女後,提議騎機車載少女返家,少女同意後,林在途中騷擾少女詢問「跟男友性交嗎」、「一夜情正常」、「我要硬上呢」等語,還撫摸少女大腿,二審昨駁回林上訴,判刑3月,得易科,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在前年5月3日臨時代班臺中市某私立高中的校車司機,同日晚間6時許,他見校車內學生都已陸續下車,僅剩一名17歲少女尚未下車,林男叫醒少女後,提議騎機車載少女返回住處,少女沒有戒心,同意林男的提議。

同日晚間7時許,林男騎機車載少女返回神岡區住處,快要抵達少女住處前,林男開始騷擾少女,詢問「有沒有跟男友性交」、「現在男生女生一夜情很正常」、「想跟妳發生性關係」等語,少女受到驚嚇,但仍回覆「不要」,但林男不罷休,再詢問「如果我要硬上呢」,接着就伸手撫摸少女大腿,來回撫摸時間長達10秒。

少女被林男摸大腿時,林男車速變慢,少女見朋友住處已在附近,加上看到樓下有人,少女即冒險跳車,朝朋友住處跑去,林男見狀駛離後,少女向朋友哭訴後,告知校方報警。

不過林男到案後,始終否認有少女指控犯行,強調僅有提議載少女返家,沒有性騷擾的狀況。

一審採信少女及少女導師等人的證詞,依性騷擾防治法罪,判林3月徒刑,得易科9萬元,全案上訴臺中高分院後,昨天審結,駁回林男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