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惡男掐脖逼問「要不要給我」 硬上妙齡女完事還丟包

臺中崔姓男子約女網友到海邊玩,途中在車上朝她猛求歡被拒絕,竟朝女子狠咬、掐脖威嚇稱「你到底要不要給我」並無套硬上得逞,回程還叫女子下車買東西卻將她丟包;法院審酌,女子開庭時痛哭到難以陳述,也提出驗傷、採集DNA佐證,依強制性交罪判崔男5年4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崔男2022年上網認識女子後,同年11月11日開車載她到苗栗通宵海水浴場玩,途中卻趁女子下車上完廁所後,將車內座椅推平對她強吻、壓住身體,對方嚇到尖叫反抗,但崔仍自行脫褲露出生殖器。

崔不滿女子不配合,還咬她左手背、連續2次用手掐住脖子說「你到底要不要給我」,最終硬上得逞,女子遇害身心受創,崔回程時竟又要她下車去超商買東西、洗臉,卻趁機將女子丟包自行離去,經女子報警才曝光。

臺中地院審理時,崔男坦承和女子性交,辯稱是女子主動親吻他,對方雖沒有說不要但也沒反抗,認爲2人是合意發生性行爲,還說當天是女子主動約他出去「一個男生和一個女生獨處,難免在這種情形下發生性行爲。」

女子當庭痛哭說,當時一直拒絕仍被崔用身體壓住,她大聲尖叫就被崔掐住脖子,並稱「你到底要不要給我」,還被他咬傷,最後慘遭無套硬上。

法院認爲,女子前後證詞一致,驗傷也發現多處抓痕、咬痕及下體撕裂傷,且在下體採集到崔男的DNA。

法院審酌,崔上網認識女子約出遊玩,卻對她壓制、掐脖威嚇「你到底要不要給我」等強暴方式,造成女子呼吸困難、心生畏懼,性侵後還丟包,依強制性交罪判他5年4月。

崔男朝女子掐脖、狠咬硬上,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5年4月。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