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電動車近5千輛、充電樁僅3百樁 議員盼增設超前部署

臺中市議員李中表示,交通局應超前部署充電設備,都發局也應針對公寓大廈加強推廣設置。(李中提供)

臺中市議員黃馨慧說,臺中市充電樁設置只符合自治條例最低標準,市民感受不到市府鼓勵「棄油轉電」的善意。(黃馨慧提供)

臺中市議員謝志忠說,和平區的5處充電站都位在私人飯店內,對電動車使用者很不友善。(謝志忠提供)

臺中市議員李文傑呼籲,要推廣無污染運具,市府應做好配套措施。(李文傑提供)

隨着環保觀念普及,近幾年電動車數量每年以50至60%的比例成長,但多名臺中市議員認爲,臺中市的充電站及充電樁規畫期程趕不上電動車增加速度,以全市有300樁充電樁來說,其中部分位於私人飯店、無法供多數人使用,且有些行政區連1樁都未設置,要求市府提前部署並均勻分配。

臺中市府交通局表示,目前在全市各公有停車場設置的充電樁已達300樁,數量僅次臺北,明年預計公有路外停車場充電樁數量可達各場次停車格數的1至2%,未來也將持續爭取經費增設。

議員謝志忠說,臺中市截至2月有4876輛電動車,若以每年增加的速度計算,預計2025年將提高至1萬3000輛,但全市目前僅300樁充電樁,且包括霧峰、大安等區連1樁都沒有,新社、石岡、龍井等區也只有1樁,甚至和平區的5處充電站都位在私人飯店內,對電動車使用者很不友善,要求交通局提出3年計劃,打造友善電動車環境。

議員黃馨慧指出,根據《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規範,車位達50格以上的停車場應設1處以上充電設備,目前全市格位50個以上停車場有151處,設有充電樁共300樁,竟只符合自治條例的最低標準,且常出現佔用,讓市民感受不到市府鼓勵「棄油轉電」車的善意。

議員李中舉特斯垃電動車款爲例,他說,大陸之前電動車大降價,引發然油車大甩賣,全世界將加速迎接電動車時代來臨,但市府針對充電樁的建置速度無法跟上此速度,交通局應超前部署,都發局也應針對公寓大廈加強推廣設置。

議員李文傑也呼籲,要推廣無污染運具,市府應做好配套措施,且充電樁設置要足夠,尤其應針對觀光景點及交通節點增設。

交通局指出,目前公路總局已在研擬電動車格快慢充設施設置補助計劃,將積極爭取中央經費補助,另也利用停管基金、環保空污基金等籌編經費,同時鼓勵停車場委外業者與能源業者異業合作、提升設置意願;初步估算,臺中市明年獲行政院補助部分將可設置慢充387支、快充54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