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大樓噪音糾紛! 住戶拿槌敲樓板、開喇叭擾鄰判4月

臺中1社區大樓3樓張姓住戶長達1年半時間以橡膠槌反覆敲擊自家樓板,以及用音響喇叭發出噪音等方式干擾鄰居安寧,遭臺中地院判有期徒刑4月。(馮惠宜攝)

臺中1社區大樓3樓張姓住戶因不滿大樓隔音設備差,經常受其他住戶起居發出聲響所擾,從2022年5月19日長達1年半時間以橡膠槌反覆敲擊自家樓板,以及用音響喇叭發出噪音等方式干擾鄰居安寧,經住戶自行蒐證報警提告,臺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罪判張男有期徒刑4月,可上訴。

張男住在社區大樓3樓,因不滿大樓隔音設備差經常聽到其他住戶日常生活起居發出的聲響,竟開始不定時使用橡膠槌反覆敲擊自家建物樓板,或以音響喇叭及不詳物品製造擾人聲響及震動,其4樓陳姓及鄭姓住房不堪其擾自2022年5月19日到2023年11月29日期間,進行蒐證,除向管委會反映,也報警提告。

臺中地院法官根據張男自白、警方偵查報告、陳姓及鄭姓住戶蒐集的資料,社區主委和張男對話記錄截圖、張男住處門口密錄器影像截圖等相關證據資料認定張男罪行。

臺中地院說明,張男雖無前科、素行尚佳,但承審法官認他與4樓2名住戶,同爲社區鄰居,不思理性解決與鄰居的糾紛,反而以強暴的方式妨害鄰居居住安寧,其行爲應予非難。

法官也考量他在該案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且有意和解,雖最終因陳、鄭2人無意願而未達成和解,審酌其犯罪目的、動機、手段及所生危害以及教育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量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另沒收張男扣案之音響喇叭1組及橡膠槌1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