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3男非法持槍!刑事局中打溯源追出彰化「這業者」涉案
臺中市35歲劉姓男子等3人持有改造手槍、子彈並從事改造槍彈情事,刑事局中打五隊去年陸續逮人,經警方向上溯源,發現彰化縣某間玩具槍店涉交易公告查禁的模擬槍,日前上門查緝帶回業者陳姓夫妻。(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35歲劉姓男子等3人持有改造手槍、子彈並從事改造槍彈情事,刑事局中打五隊去年陸續逮人,查扣槍枝等證物。(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35歲劉姓男子等3人持有改造手槍、子彈並從事改造槍彈情事,刑事局中打五隊去年陸續逮人,查扣槍枝、子彈等物。經持續向上溯源,警方發現彰化縣某間玩具槍店涉交易公告查禁的模擬槍,日前上門查緝帶回業者陳姓夫妻(44歲、40歲),詢後先依槍砲罪嫌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中打第五隊隊長黃昭瑜說明,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去年3月起搜獲35歲劉男、27歲王男及34歲林男等3人從事改造槍彈情資,與中市刑警大隊及彰化縣警局員林分局等單位進行偵搜深入追查,並報請臺中地檢署和彰化地檢署指揮偵辦。
警方表示,去年陸續逮獲劉等3人,並查扣非制式手槍2枝、子彈14顆及改造工具1批等證物。經向上溯源,日前發現彰化縣1間經營約4、5年的玩具槍店,涉嫌違法販售公告查禁的模擬槍及改造槍枝重要零組件,警方近日持搜索票上門搜索,帶回業者陳姓夫妻到案,詢後除依槍砲罪嫌送辦,亦擴大追查模擬槍來源、流向。
警方呼籲,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槍械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未經許可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公告查禁之模擬槍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未經許可販賣公告查禁之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者,處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並令其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提醒民衆及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亦表示,爲維護社會治安,展現警方對於「槍械零容忍」之立場,刑事警察局持續追溯槍枝來源,秉持「全面清查、澈底掃蕩」之原則,攔阻黑槍流通市面,降低人民生命財產之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