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2線3星警官酒駕「酒測值0.54」記大過調職 再移送法辦

▲臺中1名2線3星警官酒駕,酒測值高達0.54mg/l,被記過送辦。(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警紀問題爆不完,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1名2線3星劉姓警務正,9月下旬某日晚間酒駕,被轄區員警攔查,酒測值高達0.54mg/l,警方立即將劉記大過並調職,同時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臺中警方在這2年來頻傳風紀案,前刑大大隊長3線2星林明佐,5月爆發涉嫌擔任博奕集團內鬼,收受高額賄款,遭起後目前仍由法院審理中;9月,檢方懷疑派出所涉嫌開假罰單,同步搜索4個分局,帶走10多名員警後,1人收押、10人交保;10月,1名偵查隊長涉嫌接受詐欺水房招待,和多名同事出入KTV飲酒,相關人員都調職處分,不料最近又爆出9月有警官酒駕。

據瞭解,曾擔任派出所所長的劉姓警務正,9月23日週五晚間喝了酒仍堅持開車,在永春東七路、龍富十五路口被轄區員警攔查,劉員酒測值高達0.54mg/l,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警察局表示,劉員記大過調職,原單位第一層主管股長記過一次、第二層主管主任申誡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