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1歲男童疑吞異物不治身有新舊傷 保母違法收託4童

臺中市一歲男童15日晚間8點疑吞異物窒息,送醫不治,當時沈姓保母外出,社會局指出,沈女沒有保母登記證,違法收託4名小孩,將依兒少法處最高3萬元罰鍰。

臺中市消防局獲報,北屯一歲男童無生命跡象,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救,院方檢視,男童身上疑有瘀傷,聯絡社工、警方、家屬到場瞭解狀況。

負責照顧的沈姓保母(48歲)向警方解釋,當時男童身旁有玩具、硬幣,疑似吞嚥異物導致窒息,男童常爬上爬下摔倒,因此身上有瘀青。全案將依過失致死、違反兒少法方向偵辦,今天將報請檢察官相驗,釐清男童死因。

社會局表示,家防中心接獲通報,立即派遣社工前往醫院,並陪同男童母親完成筆錄。

社會局說明,沈姓女子沒有保母登記證,違法收託4名小孩。她向警方表示,15日她帶另外1名小孩外出,男童留在家中由她的小孩照看。

回家後發現男童在衣櫃中,臉色發白,急救過程男童嘴巴吐出1元硬幣及玩具,送醫急救仍不治。因男童全身有大面積新舊傷,沈姓女子表示是男童調皮摔傷或撞到,否認施虐。警方將報請司法相驗,釐清確切死因。

據警方及社會局瞭解,沈女沒有保母證照,除了男童之外,還有照顧3名幼童,沈女以每月2.5萬元的,接受男童的王姓母親(24歲)委託,提供全日託,男童父離婚後無聯絡。

案發時沈女的子女在家,保母的孩子2名成年1名未成年。社會局將提供男童家屬後續處理。

社會局呼籲,合格保母必須向縣市政府登記,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民衆可直接聯繫6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尋求合格保母;若發現非法收託,可向社會局檢舉。

臺中市消防局昨晚接獲北屯區一歲男童無生命跡象,經送醫不治。圖/本報資料照